两轮车驱动力的控制方法及电动两轮车与流程

未命名 09-09 阅读:91 评论:0


1.本技术涉及交通工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两轮车驱动力的控制方法及电动两轮车。


背景技术:

2.近年来,电动两轮车辆普及程度越来越高,城乡居民使用电动两轮车辆数量逐年提升。
3.现有技术的电动两轮车中,有的设置了防窜车功能,即在车辆启动中,当驾驶员离开鞍座时,调速转把将失效,以保护驾驶员的安全,防止在驾驶员不经意间误操作调速转把导致车辆失控。但是,在这种设置下,当电动两轮车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助力推行的时候,就无法正常使用调速转把,例如,在上坡需要推行的时候,由于驾驶员不在鞍座上,调速转把已失效,此时调速转把拧动时电动车也无法前进,那么此时只能依靠人力推动电动两轮车,用户体验差。


技术实现要素:

4.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技术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方便车辆在狭小空间或坡路面的移动、制动的两轮车驱动力的控制方法。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技术具体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6.本技术提供了一种两轮车驱动力的控制方法,所述两轮车包括动力源和与所述动力源连接的控制单元,所述控制方法应用于所述控制单元,且所述两轮车包括第一模式和第二模式,该控制方法包括:
7.在所述两轮车开启的情况下,确认所述两轮车是否开启所述第一模式或所述第二模式;
8.在确认所述两轮车是处于开启所述第一模式时,控制所述动力源根据驾驶员的推行意图提供助力;
9.在确认所述两轮车是处于开启所述第二模式时,控制所述动力源根据驾驶员的推行意图提供制动力。
10.在一些实施例中,若所述两轮车为两轮电动车,所述动力源至少包括电机;
11.所述在确认所述两轮车是处于开启所述第一模式时,控制所述动力源根据驾驶员的推行意图提供助力,包括:
12.判断所述两轮车的车轮转速是否大于零;
13.在确认所述两轮车的车轮转速大于零时,控制所述两轮车的电机输出动力,所述动力的方向与所述车轮和/或所述电机的转动方向相同;其中,所述动力小于所述两轮车自动行驶所需的驱动力。
14.在一些实施例中,在所述控制所述两轮车的电机输出动力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15.判断所述两轮车是否接收到制动信号或者在预设的时间范围内所述两轮车的车
轮转速是否等于零;
16.在确认所述两轮车接收到制动信号时或者在预设的时间范围内所述两轮车的车轮转速等于零时,控制所述两轮车的电机停止输出动力。
17.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在确认所述两轮车是处于开启第二模式时,控制所述动力源根据驾驶员的推行意图提供制动力,包括:
18.判断所述两轮车是否在第一方向上处于坡道路面,其中,所述第一方向为所述两轮车的行进方向;
19.在确认所述两轮车是在第一方向上处于坡道路面时,继续判断所述两轮车是否向第二方向移动,其中,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相反;
20.在确认所述两轮车向第二方向方移动,且所述两轮车未接收到加速信号时,控制所述两轮车的动力源输出沿第一方向的制动力;
21.其中,所述两轮车上设置有检测装置,通过所述检测装置能够确定所述两轮车是否在所述第一方向上处于坡道路面。
22.在一些实施例中,若所述两轮车为电动两轮车,所述动力源至少包括电机;
23.在确认所述两轮车向所述第二方向移动,且所述两轮车未接收到加速信号时,控制所述两轮车的动力源输出沿第一方向的制动力包括:控制所述两轮车的电机输出扭矩,其中,所述电机输出的扭矩大小与所述坡道路面的坡度大小有关。
24.在一些实施例中,通过固定开关、车把仪表组合开关或智能终端app开启或关闭所述第一模式、所述第二模式;
25.在开启或关闭所述第一模式、所述第二模式时,所述两轮车发出提示信息。
26.相应地,本技术还提供了一种电动两轮车,所述电动两轮车包括用于提供动力的电机和与所述电机连接的控制单元,且所述电动两轮车包括第一模式,所述电动两轮车上设有用于检测车轮转速的第一检测单元,所述第一检测单元与所述控制单元连接,在所述电动两轮车开启所述第一模式的情况下,若所述第一检测单元检测到车轮转速,所述控制单元控制所述电机提供动力;和/或
27.所述电动两轮车还包括第二模式,在所述电动两轮车开启所述第二模式的情况下,若所述电动两轮车在第一方向上处于坡道路面,所述电动两轮车向第二方向方移动,且所述两轮车未接收到加速信号时,所述控制单元控制所述电机提供沿第一方向的制动力,所述第一方向为所述电动两轮车的行进方向,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相反。
28.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动力的方向与所述车轮和/或所述电机的转动方向相同,所述动力小于所述电动两轮车自动行驶所需的驱动力;
29.若所述第一检测单元在预设的时间范围内未检测到车轮转速或者检测到制动信号时,所述控制单元控制所述电机停止输出动力。
30.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电动两轮车上还设有第二检测单元,所述第二检测单元用于检测所述电动两轮车是否在所述第一方向上处于坡道路面;
31.其中,若所述电动两轮车在第一方向上处于坡道路面,所述电动两轮车向第二方向方移动,且所述第二检测单元未接收到加速信号时,所述控制单元控制所述电机提供沿所述第一方向的制动力包括:所述控制单元控制所述电动两轮车的电机输出扭矩,其中,所述电机输出的扭矩大小与所述坡道路面的坡度大小有关。
32.在一些实施例中,通过固定开关、车把仪表组合开关或智能终端app开启或关闭所述第一模式、所述第二模式;
33.在开启或关闭所述第一模式、所述第二模式时,所述电动两轮车发出提示信息。
34.相比于现有技术,本技术在开启第一模式时,能够控制两轮车的动力源根据驾驶员的推行意图提供助力,以方便车辆在狭小空间或坡路面的移动;在开启第二模式时,能够控制两轮车的动力源根据驾驶员的推行意图提供制动力,以方便车辆在狭小空间或坡路面对车辆进行制动。
附图说明
35.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两轮车驱动力的控制方法的流程图。
36.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控制助力输出的具体流程图。
37.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控制制动力输出的具体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38.为了使本技术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技术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技术,并不用于限定本技术。
39.在本技术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的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术语“多个”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术语“连接”、“固定”等均应做广义理解,例如,“连接”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或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技术中的具体含义。
40.本说明书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本技术实施例所描述的“上”、“下”等方位词是以附图所示的角度来进行描述的,不应理解为对本技术实施例的限定。此外,在上下文中,还需要理解的是,当提到一个元件连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下”时,其不仅能够直接连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下”,也可以通过中间元件间接连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下”。
41.在两轮车上坡或下坡时,例如,进出地下停车场坡道,很容易产生溜坡的情况,存在安全隐患。为方便两轮车进出地下停车场坡道,本技术公开了一种两轮车驱动力的控制方法,以在两轮车上坡或下坡时,辅助两轮车进行驱动力控制,避免排队时产生溜坡现象。参照图1所示,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两轮车驱动力的控制方法的流程图,两轮车包括动力源及与该动力源连接的控制单元,该两轮车驱动力的控制方法应用于控制单元,其包括步骤:
42.s11、启动两轮车。
43.s12、确认两轮车是否开启第一模式或第二模式。
44.具体地,若开启第一模式或第二模式,车辆会通过显示灯或语音给出相应的提示信息。
45.s13、在确认两轮车是处于开启第一模式时,控制动力源根据驾驶员的推行意图提
供助力。
46.s14、在确认两轮车是处于开启第二模式时,控制动力源根据驾驶员的推行意图提供制动力。
47.进一步地,若关闭两轮车的第一模式时,控制两轮车停止输出助力;若关闭两轮车的第二模式时,控制两轮车停止输出制动力。
48.参照图2所示,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控制助力输出的具体流程图,控制助力输出具体包括:
49.s101、启动两轮车。
50.s102、开启两轮车的第一模式。
51.具体地,可以通过车把上设置的固定开关直接开启第一模式,也可以通过车把仪表组合开关来开启第一模式,例如,可以在车把上进行上、下、左、右等的按键操作,再通过在仪表上进行确认,以控制第一模式的开启,还可以通过终端(例如手机、平板)上的app(应用程序)开启第一模式。
52.进一步地,当第一模式功能开启时,车辆的仪表上显示助力开启灯,同时发出第一提示音,以提醒用户车辆的第一模式已开启。
53.s103、判断两轮车是否开启第一模式,若判断结果为是,进行步骤s104,若判断结果为否,进行步骤s108。
54.s104、判断两轮车的车轮转速是否大于零,若判断结果为是,进行步骤s105,若判断结果为否,进行步骤s108。
55.s105、控制两轮车的电机输出动力,该动力的方向与车轮和/或电机的转动方向相同。
56.具体地,若两轮车为电动两轮车,动力源至少包括电机,在电动两轮车开启第一模式的情况下,两轮车的电机输出动力的方向可以与车轮的转动方向,也可以与电机的转动方向相同,或者两轮车的电机输出动力的方向与车轮的转动方向、电机的转动方向均相同。进一步地,车辆的电机输出的动力小于两轮车自动行驶所需的驱动力,即,电机输出的动力大小应不足于使两轮车自动行驶,以防止车辆在该动力的作用下自行行驶,存在安全隐患。
57.s106、判断两轮车是否接收到制动信号或者在预设的时间范围内两轮车的车轮转速是否等于零,若判断结果为是,也就是两轮车接收到制动信号或者在预设的时间范围内两轮车的车轮转速等于零,进行步骤s108,若判断结果为否,也就是不是上述两种情况中的一种,返回步骤s105。
58.s107、关闭两轮车的第一模式。
59.具体地,可以通过车把上的固定开关直接关闭第一模式,也可以通过车把仪表组合开关来关闭第一模式,例如,可以在车把上进行上、下、左、右等的按键操作,再通过在仪表上进行确认,以控制第一模式的关闭,还可以通过终端(例如手机、平板)上的app关闭第一模式。
60.进一步法,当关闭第一模式后,车辆仪表上对应地关闭助力开启灯,同时,车辆发出第二提示音,以提醒用户车辆的第一模式已关闭,其中,第二提示音与第一提示音不同。
61.s108、控制两轮车的电机停止输出动力。
62.参照图3所示,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控制制动力输出的具体流程图,控制制
动力输出具体包括:
63.s201、启动两轮车。
64.s202、开启两轮车的第二模式。
65.具体地,可以通过车把上设置的固定开关直接开启第二模式,也可以通过车把仪表组合开关来开启车辆第二模式,例如,可以在车把上进行上、下、左、右等的按键操作,再通过在仪表上进行确认,以控制车辆第二模式的开启,还可以通过终端(例如手机、平板)上的app开启车辆第二模式。
66.进一步地,当第二模式功能开启时,车辆的仪表上显示防溜坡开启灯,同时发出第三提示音,以提醒用户车辆的第二模式已开启。
67.s203、判断两轮车是否开启第二模式,若判断结果为是,进行步骤s204,若判断结果为否,进行步骤s209。
68.s204、判断两轮车是否在第一方向上处于坡道路面,若判断结果为是,进行步骤s205,若判断结果为否,进行步骤s209。
69.具体地,可以在两轮车上设有检测装置,通过该检测装置能够确定两轮车是否在第一方向上处于坡道路面,其中,第一方向是指两轮车的行进方向,坡道路面是指两轮车的行进方向路面为倾斜路面(有一定坡度的道路,坡度的多少可以根据需要设定),例如,两轮车处于该坡道的上坡或下坡情况下,此时可以确定两轮车是在第一方向上处于坡道路面。
70.s205、继续判断两轮车是否向第二方向移动,若判断结果为是,进行步骤s206,若判断结果为否,进行步骤s209。
71.其中,第二方向是指与第一方向相反的方向,即,第二方向是指与两轮车的行进方向相反的方向。
72.s206、继续判断两轮车是否接收到加速信号,若判断结果为否,进行步骤s207,若判断结果为是,进行步骤s209。
73.s207、控制两轮车的动力源输出沿第一方向的制动力。
74.具体地,控制两轮车的电机进入零转速模式,即,控制车辆的电机仅输出扭矩,不输出转速,且电机输出的扭矩大小与坡道路面的坡度大小有关,此时,电机输出的扭矩大小应能保证车辆在无推行外力时可以在一定的坡度上不产生溜车现象。
75.s208、关闭两轮车的第二模式。
76.具体地,可以通过车把上设置的固定开关直接关闭第二模式,也可以通过车把仪表组合开关来关闭第二模式,例如,可以在车把上进行上、下、左、右等的按键操作,再通过在仪表上进行确认,以控制第二模式的关闭,还可以通过终端(例如手机、平板)上的app关闭第二模式。
77.进一步地,当第二模式功能关闭时,车辆的仪表上对应地关闭防溜坡开启灯,同时发出第四提示音,以提醒用户车辆的第二模式已开启。其中,第四提示音与第三提示音不同。
78.s209、控制两轮车的电机停止输出制动力。
79.现有技术的电动两轮车中,通常通过制动器提供制动力,通过转把控制动力输出,但是对于通过制动器提供制动力,需要时刻保持制动器控制,操作复杂,存在安全隐患,对于通过转把控制动力输出,需要时刻保持转把控制,操作复杂,存在安全隐患。且现有技术
的电动两轮车中,当驾驶员不在车上时,驾驶员不易操控转把,也就是无法时刻保持转把控制,进而存在车辆无法提供助力的情况,只能通过人力对辆进行移动,以使车辆在狭小空间内移动,因此方便性低,操作复杂,或者,当驾驶员不在车上时,因驾驶员不易操控转把,存在车辆无法自动提供制动力,需要驾驶员保持制动器闭合,以通过人力对车辆进行制动,操作复杂,存在安全隐患。
80.本技术的控制方法,无论驾驶员是否在车上,都能够控制车辆输出助力,以方便了车辆在狭小空间或坡路面的移动,也能够控制车辆输出制动力,以方便在狭小空间或坡路面对车辆进行制动。
81.本技术有效利用电机自动检测车速特性,对车辆提供助力,操作简单,安全性高,同时,有效利用电机特性,对车辆提供一定制动力,无需制动器,操作简单,安全性高。
82.对应地,本技术的实施例还公开了一种电动两轮车,该电动两轮车包括用于提供动力的电机和该电机连接的控制单元,该控制单元能够执行上述任一实施例所述的控制方法。
83.具体地,电动两轮车包括第一模式和第二模式,电动两轮车上设有第一检测单元和第二检测单元,第一检测单元、第二检测单元分别与控制单元连接,第一检测单元用于检测电动两轮车的车轮转速及制动信号,第二检测单元用于检测电动两轮车是否在第一方向上处于坡道路面。在电动两轮车开启第一模式的情况下,若第一检测单元检测到电动两轮车的车轮转速时,则控制单元控制电机提供动力;若第一检测单元检测到制动信号或者在预设的时间范围内未检测到车轮转速时,则控制单元控制电机停止输出动力。在电动两轮车开启第二模式的情况下,若电动两轮车在第一方向上处于坡道路面,且电动两轮车向第二方向移动,同时第二检测单元未检测到加速信号时,控制单元控制电机提供沿第一方向的制动力。其中,第一方向为电动两轮车的行进方向,第二方向与第一方向相反。
84.进一步地,电机提供动力的方向与车轮或电机的转动方向相同,且该动力小于电动两轮车自动行驶所需的驱动力。控制单元控制电机提供制动力具体为:控制单元控制电动两轮车的电机输出扭矩,该电机输出的扭矩大小与坡道路面的坡度大小有关。
85.进一步地,可以通过车把上设置的固定开关直接关闭第二模式,也可以通过车把仪表组合开关来关闭第二模式,例如,可以在车把上进行上、下、左、右等的按键操作,再通过在仪表上进行确认,以控制第二模式的关闭,还可以通过终端(例如手机、平板)上的app关闭第二模式。
86.上述的两轮车可以为电动两轮车,也可以为燃油两轮车,该燃油两轮车上设有电机,该电动两轮车或燃油两轮车中的电机能够根据驾驶员的推行意图提供助力或者制动力。
87.以上所述,仅为本技术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技术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技术特征:
1.一种两轮车驱动力的控制方法,所述两轮车包括动力源和与所述动力源连接的控制单元,所述控制方法应用于所述控制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两轮车包括第一模式和第二模式,所述控制方法包括:在所述两轮车开启的情况下,确认所述两轮车是否开启所述第一模式或所述第二模式;在确认所述两轮车是处于开启所述第一模式时,控制所述动力源根据驾驶员的推行意图提供助力;在确认所述两轮车是处于开启所述第二模式时,控制所述动力源根据驾驶员的推行意图提供制动力。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所述两轮车为两轮电动车,所述动力源至少包括电机;所述在确认所述两轮车是处于开启所述第一模式时,控制所述动力源根据驾驶员的推行意图提供助力,包括:判断所述两轮车的车轮转速是否大于零;在确认所述两轮车的车轮转速大于零时,控制所述两轮车的电机输出动力,所述动力的方向与所述车轮和/或所述电机的转动方向相同;其中,所述动力小于所述两轮车自动行驶所需的驱动力。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控制所述两轮车的电机输出动力的步骤之后,还包括:判断所述两轮车是否接收到制动信号或者在预设的时间范围内所述两轮车的车轮转速是否等于零;在确认所述两轮车接收到制动信号时或者在预设的时间范围内所述两轮车的车轮转速等于零时,控制所述两轮车的电机停止输出动力。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确认所述两轮车是处于开启第二模式时,控制所述动力源根据驾驶员的推行意图提供制动力,包括:判断所述两轮车是否在第一方向上处于坡道路面,其中,所述第一方向为所述两轮车的行进方向;在确认所述两轮车是在第一方向上处于坡道路面时,继续判断所述两轮车是否向第二方向移动,其中,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相反;在确认所述两轮车向第二方向方移动、且所述两轮车未接收到加速信号时,控制所述两轮车的动力源输出沿第一方向的制动力;其中,所述两轮车上设置有检测装置,通过所述检测装置能够确定所述两轮车是否在所述第一方向上处于坡道路面。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所述两轮车为电动两轮车,所述动力源至少包括电机;在确认所述两轮车向所述第二方向移动,且所述两轮车未接收到加速信号时,控制所述两轮车的动力源输出沿第一方向的制动力包括:控制所述两轮车的电机输出扭矩,其中,所述电机输出的扭矩大小与所述坡道路面的坡度大小有关。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固定开关、车把仪表组合开关或
智能终端app开启或关闭所述第一模式、所述第二模式;在开启或关闭所述第一模式、所述第二模式时,所述两轮车发出提示信息。7.一种电动两轮车,所述电动两轮车包括用于提供动力的电机和与所述电机连接的控制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两轮车包括第一模式,所述电动两轮车上设有用于检测车轮转速的第一检测单元,所述第一检测单元与所述控制单元连接,在所述电动两轮车开启所述第一模式的情况下,若所述第一检测单元检测到车轮转速,所述控制单元控制所述电机提供动力;和/或所述电动两轮车还包括第二模式,在所述电动两轮车开启所述第二模式的情况下,若所述电动两轮车在第一方向上处于坡道路面,所述电动两轮车向第二方向方移动,且所述两轮车未接收到加速信号时,所述控制单元控制所述电机提供沿第一方向的制动力,所述第一方向为所述电动两轮车的行进方向,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相反。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两轮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的方向与所述车轮和/或所述电机的转动方向相同,所述动力小于所述电动两轮车自动行驶所需的驱动力;若所述第一检测单元在预设的时间范围内未检测到车轮转速或者检测到制动信号时,所述控制单元控制所述电机停止输出动力。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两轮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两轮车上还设有第二检测单元,所述第二检测单元用于检测所述电动两轮车是否在所述第一方向上处于坡道路面;其中,若所述电动两轮车在第一方向上处于坡道路面,所述电动两轮车向第二方向方移动,且所述第二检测单元未接收到加速信号时,所述控制单元控制所述电机提供沿所述第一方向的制动力包括:所述控制单元控制所述电动两轮车的电机输出扭矩,其中,所述电机输出的扭矩大小与所述坡道路面的坡度大小有关。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两轮车,其特征在于,通过固定开关、车把仪表组合开关或智能终端app开启或关闭所述第一模式、所述第二模式;在开启或关闭所述第一模式、所述第二模式时,所述电动两轮车发出提示信息。

技术总结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两轮车驱动力的控制方法及电动两轮车,该控制方法包括:在所述两轮车开启的情况下,确认所述两轮车是否开启第一模式或第二模式;在确认所述两轮车是处于开启所述第一模式时,控制所述两轮车的动力源根据驾驶员的推行意图提供助力;在确认所述两轮车是处于开启第二模式时,控制所述两轮车的动力源根据驾驶员的推行意图提供制动力。本申请在开启第一模式时,能够控制两轮车的动力源根据驾驶员的推行意图提供助力,以方便车辆在狭小空间或坡路面的移动;在开启第二模式时,能够控制两轮车的动力源根据驾驶员的推行意图提供制动力,以方便车辆在狭小空间或坡路面对车辆进行制动。辆进行制动。辆进行制动。


技术研发人员:陈磊 梁兆群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2.02.28
技术公布日:2023/9/7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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