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实验用试样瓶干燥装置的制作方法

未命名 09-18 阅读:74 评论:0


1.本实用新型属于实验用品清理技术方向,具体涉及一种实验用试样瓶干燥装置。


背景技术:

2.实验用试样瓶在使用之后会经过清洗,清洗之后试样瓶的内部会有残留的水滴和湿气,这样的试样瓶容易滋生细菌,很有可能影响到之后的实验效果,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是:现有技术中对清洗后的试样瓶一般采用自然风干、人工擦拭或者环境烘干的方式进行干燥,但是这个方式的工作效率较差,而且干燥的效果也不理想。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的装置一种实验用试样瓶干燥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4.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实验用试样瓶干燥装置,包括水平放置的箱体和铰接于箱体的箱盖,所述箱体的内部设置有干燥机构,所述干燥机构的顶部设置有固定组件,所述箱盖的顶部设置开设有出气孔;
5.所述干燥机构包括进气管、输气管和支撑板,所述进气管栓接于箱体的内底部,所述输气管焊接于进气管的顶部且沿着进气管顶部水平排列,所述支撑板栓接于箱体的内侧壁且顶部与输气管的顶部卡接。
6.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所述固定组件包括横板和凸起锥,所述横板栓接于支撑板的顶部,所述凸起锥焊接于横板的顶部。
7.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所述箱盖的内顶部栓接有用于试样瓶消毒用的紫外线灯。
8.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所述箱盖的侧壁设置有用于观察试样瓶干燥情况的窥视窗。
9.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所述出气孔的一侧栓接有挡气板。
10.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所述箱盖的内顶部设置有吸水海绵,所述吸水海绵位于紫外线灯的一侧。
11.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所述箱盖的一侧栓接有把手。
12.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箱体、箱盖、干燥机构、固定组件、出气孔,可以利用固定组件使试样瓶倒扣在固定组件上,此时干燥机构对箱体内部输送干燥气体,一部分干燥气体会直吹到试样瓶的表面,一部分干燥气体会吹到试样瓶的内部,此时烘干后试样瓶的水汽会从出气孔的排出,从而提高了干燥效果。
附图说明
13.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14.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15.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左视立体机构示意图;
16.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左视立体剖面图;
17.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固定组件图;
18.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后视图。
19.图中:1、箱体;2、箱盖;3、干燥机构;4、固定组件;5、出气孔;6、紫外线灯;7、窥视窗;8、挡气板;9、吸水海绵;10、把手;301、进气管;302、输气管;303、支撑板;401、横板;402、凸起锥。
具体实施方式
20.以下结合较佳实施例及其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作进一步非限制性的详细说明。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1.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技术方案:一种实验用试样瓶干燥装置,包括水平放置的箱体1和铰接于箱体1的箱盖2,箱体1的内部设置有干燥机构3,干燥机构3的顶部设置有固定组件4,箱盖2的顶部设置开设有出气孔5;
22.干燥机构3包括进气管301、输气管302和支撑板303,进气管301栓接于箱体1的内底部,输气管302焊接于进气管301的顶部且沿着进气管301顶部水平排列,支撑板303栓接于箱体1的内侧壁且顶部与输气管302的顶部卡接。
23.采用上述方案:通过设置箱体1、箱盖2、干燥机构3、固定组件4、出气孔5,可以利用固定组件4使试样瓶倒扣在固定组件4上,此时干燥机构3对箱体1内部输送干燥气体,一部分干燥气体会直吹到试样瓶的表面,一部分干燥气体会吹到试样瓶的内部,此时烘干后试样瓶的水汽会从出气孔5的排出,通过设置进气管301、输气管302和支撑板303,清洗后的试样瓶被放置在支撑板303的顶部,通过进气管301输送干燥空气至输气管302,通过输气管302使干燥空气吹到支撑板303上倒扣的试样瓶。
24.参考图3,固定组件4包括横板401和凸起锥402,横板401栓接于支撑板303的顶部,凸起锥402焊接于横板401的顶部。
25.采用上述方案:通过设置横板401和凸起锥402,使试样瓶的放置的稳定且通过凸起锥402把试样瓶进行固定,使试样瓶中残留的水滴从横板401上滴下。
26.参考图3,箱盖2的内顶部栓接有用于试样瓶消毒用的紫外线灯6。
27.采用上述方案:通过设置紫外线灯6可以对试样瓶进行消毒处理,使试样瓶尽可能的处于相对干净的状态,不会影响到实验结果。
28.参考图3,箱盖2的侧壁设置有用于观察试样瓶干燥情况的窥视窗7。
29.采用上述方案:通过设置窥视窗7可以观察试样瓶被烘干的状态。
30.参考图3,出气孔5的一侧栓接有挡气板8。
31.采用上述方案:通过设置挡气板8可以使烘干后的气体从通气孔后排出时不会直接吹到箱体1正面,影响操作人员的使用。
32.参考图3,箱盖2的内顶部设置有吸水海绵9,吸水海绵9位于紫外线灯6的一侧。
33.采用上述方案:通过设置吸水海绵9可以吸收部分烘干时产生的水雾。
34.参考图3,箱盖2的一侧栓接有把手10。
35.采用上述方案:通过设置把手10可以方便的拉开箱盖2。
36.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
37.在使用时,首先清洗后的试样瓶被放置在支撑板303的顶部,通过进气管301输送干燥空气至输气管302,通过输气管302使干燥空气吹到支撑板303上倒扣的试样瓶,使试样瓶的放置的稳定且通过凸起锥402把试样瓶进行固定,使试样瓶中残留的水滴从横板401上滴下,通过设置紫外线灯6可以对试样瓶进行消毒处理,使试样瓶尽可能的处于相对干净的状态,不会影响到实验结果,通过设置窥视窗7可以观察试样瓶被烘干的状态,通过设置挡气板8可以使烘干后的气体从通气孔后排出时不会直接吹到箱体1正面,影响操作人员的使用,通过设置吸水海绵9可以吸收部分烘干时产生的水雾,通过设置把手10可以方便的拉开箱盖2。
38.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39.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技术特征:
1.一种实验用试样瓶干燥装置,包括水平放置的箱体(1)和铰接于箱体(1)的箱盖(2),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的内部设置有干燥机构(3),所述干燥机构(3)的顶部设置有固定组件(4),所述箱盖(2)的顶部设置开设有出气孔(5);所述干燥机构(3)包括进气管(301)、输气管(302)和支撑板(303),所述进气管(301)栓接于箱体(1)的内底部,所述输气管(302)焊接于进气管(301)的顶部且沿着进气管(301)顶部水平排列,所述支撑板(303)栓接于箱体(1)的内侧壁且顶部与输气管(302)的顶部卡接。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实验用试样瓶干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组件(4)包括横板(401)和凸起锥(402),所述横板(401)栓接于支撑板(303)的顶部,所述凸起锥(402)焊接于横板(401)的顶部。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实验用试样瓶干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箱盖(2)的内顶部栓接有用于试样瓶消毒用的紫外线灯(6)。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实验用试样瓶干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箱盖(2)的侧壁设置有用于观察试样瓶干燥情况的窥视窗(7)。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实验用试样瓶干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气孔(5)的一侧栓接有挡气板(8)。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实验用试样瓶干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箱盖(2)的内顶部设置有吸水海绵(9),所述吸水海绵(9)位于紫外线灯(6)的一侧。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实验用试样瓶干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箱盖(2)的一侧栓接有把手(10)。

技术总结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实验用试样瓶干燥装置,其中包括水平放置的箱体和铰接于箱体的箱盖,所述箱体的内部设置有干燥机构,所述干燥机构的顶部设置有固定组件,所述箱盖的顶部设置开设有出气孔,所述干燥机构包括进气管、输气管和支撑板,所述进气管栓接于箱体的内底部,所述输气管焊接于进气管的顶部且沿着进气管顶部水平排列,所述支撑板栓接于箱体的内侧壁且顶部与输气管的顶部卡接。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箱体、箱盖、干燥机构、固定组件、出气孔,可以利用固定组件使大号和试样瓶倒扣在固定组件上,此时干燥机构对箱体内部输送干燥气体,一部分干燥气体会直吹到试样瓶的表面,一部分干燥气体会吹到试样瓶的内部,提高了干燥效果。果。果。


技术研发人员:史博学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沈阳市兴亚石油玻璃仪器厂
技术研发日:2022.11.22
技术公布日:2023/9/16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航家之家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航家号发表,未经原创作者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链接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获得书面授权使用航空之家内容时,须注明作者及来源 “航空之家”。如非法使用航空之家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的,航空之家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航空之家官方QQ:2926969996)

航空之家 https://www.aerohome.com.cn/

飞机超市 https://mall.aerohome.com.cn/

航空资讯 https://news.aerohome.com.cn/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