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电池更换吊装的小型船舶结构的制作方法

未命名 07-09 阅读:64 评论:0


1.本实用新型涉及船舶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便于电池更换吊装的小型船舶结构。


背景技术:

2.近年来,全球气候问题,引发了各方对环境保护的高度关注,船舶相关领域也不例外,作为相对清洁能源的电能在船舶上的应用得到了一定重视,国内外陆续研发并投放了一批采用电池作为推进动力能量来源即动力源的船舶,包括“混合动力船舶”和“纯电池动力船舶”(以下统一简称“电池推进船舶”)。相对于配备常规推进动力系统的船舶或未采用推进动力电池的电力推进船舶,电池推进船舶尤其是配备大容量动力蓄电池舱的小型电池推进船舶,例如电池推进的港作拖轮,其总体布置,一般而言是比较困难的。
3.随着社会进步,船舶法规和规范中对船员的生活条件方面的要求也逐步提高,例如,需要为每个船员配备独立卧室且地板面积有专门要求,另外,一般都要求船员居住舱室布置于干舷甲板(一般指第一层全贯通的露天甲板,以下称“主甲板”)以上,而小型船舶的主甲板的甲板面积原本就相对局促,这给其主甲板的综合布置增加了不小的困难。
4.电池推进型船舶为了满足一段相对较长时间/航程内船舶推进或辅助作业的需求,需要配备大容量推进动力蓄电池,同时受到布置空间限制,一般将存放动力蓄电池的舱(室)布置于主甲板以下。
5.目前国内的船用动力蓄电池,大多由少数专业厂家按其标准生产,少有定制,因此电池单体(电池包或箱)的尺寸大多是固定的,长
×

×
厚一般为700
×
700
×
300mm,数个电池单体分层存放在电池柜(簇)内,当需要对电池进行更换吊装时,虽然可以从电池柜(簇)内独立拆除并转移电池单体,但由于单体的尺寸及重量均不小,需要专门设置与露天开敞甲板直通的吊物口配合小型吊车等起吊设备进行作业。
6.小型电力推进型船舶可参考申请号为cn201921469131.9、名称为小型船舶电力推进装置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在配备常规推进系统的船舶或未采用推进动力蓄电池的电力推进船舶的总布置设计中,普通机器处所可采用直梯或斜梯道作为常规出入及脱险通道,且非必须直接通向开敞甲板即可以设置于起居处所区域,同时一般将机器处所的人员通道及其设备维护吊物口分开独立布置,通常需要占用较大的主甲板面积,这给小型电力推进型船舶的总布置尤其是主甲板的布置又增加了难度。


技术实现要素:

7.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便于电池更换吊装的小型船舶结构。
8.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便于电池更换吊装的小型船舶结构,包括甲板和蓄电池舱;
9.所述甲板设有电池吊物口;
10.所述蓄电池舱设有贯通至电池吊物口的人员通道,所述蓄电池舱设有升降推车或
电动轨道吊。
11.进一步地,所述甲板设有通道围阱,所述电池吊物口设置在通道围阱处。
12.进一步地,所述电池吊物口设有升高式配重风雨密舱盖。
13.进一步地,所述电池吊物口设有齐平式舱盖。
14.进一步地,所述电池吊物口设有埋入式舱盖。
15.进一步地,所述人员通道为斜梯通道。
16.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提供一种便于电池更换吊装的小型船舶结构,将蓄电池舱的电池吊物口与蓄电池舱的人员通道合并,电池吊物口设置于甲板的通道开口上方,开口区域重叠,无需在主甲板进行额外开口并设小舱口盖,在仅占用电池吊物口区域的甲板面积的基础上,同时满足了蓄电池舱的人员通行及电池更换吊装开口的布置需求,对甲板通道及甲板机械、系泊设备等作业相关区域无影响,节省了主甲板面积,也减少了综合布置的困难,在电池舱内配备可升降小推车或带有托盘的小型单点电动轨道吊,目的是实现电池在存放位置与吊装区域下方之间的转运,配合小型吊车等起吊设备进行作业,以方便电池无障碍地出、入电池舱,从而解决便于电池更换吊装的技术问题。
附图说明
17.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便于电池更换吊装的小型船舶结构的主视图;
18.图2所示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图2的局部示意图;
19.图3所示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便于电池更换吊装的小型船舶结构的俯视图;
20.图4所示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人员通道的结构示意图;
21.标号说明:
22.1、甲板;11、电池吊物口;12、通道围阱;
23.2、蓄电池舱;21、人员通道。
具体实施方式
24.为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所实现目的及效果,以下结合实施方式并配合附图予以说明。
25.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便于电池更换吊装的小型船舶结构,应用小型电力推进型船舶的总布置尤其是主甲板的结构布置中。
26.请参照图1至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便于电池更换吊装的小型船舶结构,包括甲板1和蓄电池舱2;
27.所述甲板1设有电池吊物口11;
28.所述蓄电池舱2设有贯通至电池吊物口11的人员通道21,所述蓄电池舱2设有升降推车或电动轨道吊。
29.从上述描述可知,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提供一种便于电池更换吊装的小型船舶结构,将蓄电池舱2的电池吊物口11与蓄电池舱2的人员通道21合并,电池吊物口11设置于甲板1的通道开口上方,开口区域重叠,无需在主甲板1进行额外开口并设小舱口盖,在仅占用电池吊物口11区域的甲板1面积的基础上,同时满足了蓄电池舱2的人员通行及电池更换吊装开口的布置需求,对甲板1通道及甲板1机械、系泊设备等作业相关区域无影响,
节省了主甲板1面积,也减少了综合布置的困难,在电池舱内配备可升降小推车或带有托盘的小型单点电动轨道吊,目的是实现电池在存放位置与吊装区域下方之间的转运,配合小型吊车等起吊设备进行作业,以方便电池无障碍地出、入电池舱,从而解决便于电池更换吊装的技术问题。
30.在可选实施例中,所述甲板1设有通道围阱12,所述电池吊物口11设置在通道围阱12处。
31.从上述描述可知,通道围阱12设置在甲板1上,用于设置人员通道21。
32.在可选实施例中,所述电池吊物口11设有升高式配重风雨密舱盖。
33.在可选实施例中,所述电池吊物口11设有齐平式舱盖。
34.在可选实施例中,所述电池吊物口11设有埋入式舱盖。
35.在可选实施例中,所述人员通道21为斜梯通道。
36.请参照图1至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为:一种便于电池更换吊装的小型船舶结构,包括甲板1和蓄电池舱2;
37.所述甲板1设有电池吊物口11;
38.所述蓄电池舱2设有贯通至电池吊物口11的人员通道21,所述蓄电池舱2设有升降推车或电动轨道吊。
39.所述甲板1设有通道围阱12,所述电池吊物口11设置在通道围阱12处。
40.所述电池吊物口11设有升高式配重风雨密舱盖。所述人员通道21为斜梯通道。
41.请参照图1至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二与实施例一的区别在于:所述电池吊物口11设有齐平式舱盖。
42.请参照图1至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三与实施例一的区别在于:所述电池吊物口11设有埋入式舱盖。
43.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便于电池更换吊装的小型船舶结构,将蓄电池舱的电池吊物口与蓄电池舱的人员通道合并,电池吊物口设置于甲板的通道开口上方,开口区域重叠,无需在主甲板进行额外开口并设小舱口盖,在仅占用电池吊物口区域的甲板面积的基础上,同时满足了蓄电池舱的人员通行及电池更换吊装开口的布置需求,对甲板通道及甲板机械、系泊设备等作业相关区域无影响,节省了主甲板面积,也减少了综合布置的困难,在电池舱内配备可升降小推车或带有托盘的小型单点电动轨道吊,目的是实现电池在存放位置与吊装区域下方之间的转运,配合小型吊车等起吊设备进行作业,以方便电池无障碍地出、入电池舱,从而解决便于电池更换吊装的技术问题。
44.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同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技术特征:
1.一种便于电池更换吊装的小型船舶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甲板和蓄电池舱;所述甲板设有电池吊物口;所述蓄电池舱设有贯通至电池吊物口的人员通道,所述蓄电池舱设有升降推车或电动轨道吊。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于电池更换吊装的小型船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甲板设有通道围阱,所述电池吊物口设置在通道围阱处。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于电池更换吊装的小型船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吊物口设有升高式配重风雨密舱盖。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于电池更换吊装的小型船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吊物口设有齐平式舱盖。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于电池更换吊装的小型船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吊物口设有埋入式舱盖。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于电池更换吊装的小型船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人员通道为斜梯通道。

技术总结
本实用新型涉及船舶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便于电池更换吊装的小型船舶结构,包括甲板和蓄电池舱;所述甲板设有电池吊物口;所述蓄电池舱设有贯通至电池吊物口的人员通道,所述蓄电池舱设有升降推车或电动轨道吊。本实用新型将蓄电池舱的电池吊物口与蓄电池舱的人员通道合并,电池吊物口设置于甲板的通道开口上方,开口区域重叠,无需在主甲板进行额外开口并设小舱口盖,在电池舱内配备可升降小推车或带有托盘的小型单点电动轨道吊,目的是实现电池在存放位置与吊装区域下方之间的转运,配合小型吊车等起吊设备进行作业,以方便电池无障碍地出、入电池舱,从而解决便于电池更换吊装的技术问题。术问题。术问题。


技术研发人员:黄进 官良清 雷杼致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福建省福船海洋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3.01.17
技术公布日:2023/7/4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航家之家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航家号发表,未经原创作者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链接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获得书面授权使用航空之家内容时,须注明作者及来源 “航空之家”。如非法使用航空之家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的,航空之家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航空之家官方QQ:2926969996)

航空之家 https://www.aerohome.com.cn/

飞机超市 https://mall.aerohome.com.cn/

航空资讯 https://news.aerohome.com.cn/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