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车辆全生命周期电气性能监测评估系统的制作方法

未命名 07-11 阅读:167 评论:0


1.本发明涉及车载智能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车辆全生命周期电气性能监测评估系统。


背景技术:

2.二手车交易越来越普及,但是车况监测目前仅限于外观,出险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关于车辆内部的电气性能状况尤其整车生命周期内的历史情况记录却无从了解。而随着车辆电子设备集成度越来越高,各电子设备历史电气状态占整车状况评估的比重越来越大,所以对车辆电气历史状况的掌握,显得越来越重要。
3.中国专利公开号:cn107065835b,公开了一种车辆全生命周期电气性能监测评估系统和评估方法,包括,中央控制单元分别连接数据采集单元和网络传输单元;车辆电气状态综合评估单元分别连接传感器数据存储解析单元、电气状态模型深度学习单元、故障码存储解析单元和车辆电气状态历史记录单元;由此可见,所述现有技术存在以下问题:未考虑到在车辆的使用过程中根据车辆的电池使用情况对车辆的出现故障的部件进行及时发现和警报,影响了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技术实现要素:

4.为此,本发明提供一种车辆全生命周期电气性能监测评估系统,用以克服现有技术中未考虑到在车辆的使用过程中根据车辆的电池使用情况对车辆的出现故障的部件进行及时发现和警报,影响了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的问题。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车辆全生命周期电气性能监测评估系统,包括:电池;照明模块,其包括分别与所述电池相连的前照灯、雾灯、示宽灯、牌照灯、行李箱灯和顶灯;信号模块,其包括分别与所述电池相连的转向信号灯、危险警示灯、制动信号灯、倒车灯和电喇叭;辅助电气模块,其包括分别与所述电池相连的车载收音机、空调、倒车影像、电动天窗控制器、车内音响和车载移动电源;监测模块,其包括设置在车辆外部用以获取室外温度的温度监测器,以及,若干设置在车辆对应位置上用以分别获取电池耗电量、信号模块耗电量、照明模块耗电量和辅助电器模块耗电量的电压表和电流表;判定模块,其分别与所述监测模块、所述电池、所述照明模块、所述信号模块和所述辅助电气模块中的对应部件相连,用以根据车辆行驶预设公里后的电池耗电量对电池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进行判定,在初步判定车辆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时,根据求得的电池评价值判定是否对信号模块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进行判定,以及,在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时,根据车辆静置预设时长的静置耗电量对电池的
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进行进一步判定,在判定电池的运行状态不符合预设标准时,根据求得的电池修正值对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进行调节,并根据调节后的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重新对电池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进行判定;调节模块,其分别与所述判定模块中的对应部件相连,用以根据所述判定模块的判定结果将对应部件的运行参数调节至对应值,其中,对应部件的运行参数包括,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和辅助电气模块的最大使用耗电量占电池的最大储电量的比重;控制模块,其设置在所述辅助电气模块的电源输入端用以在收到所述判定模块的断电指令时将通电状态切换为断电状态;警报模块,其与所述判定模块中的对应部件相连,用以根据判定模块的判定结果发出对应的警报信息。
6.进一步地,所述判定模块在第一预设条件下根据所述监测模块获取的车辆行驶预设公里的电池耗电量确定电池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的电池判定方式,其中:第一电池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符合预设标准,并不对车辆的运行参数进行调节;所述第一电池判定方式满足所述电池耗电量小于等于第一预设电池耗电量;第二电池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初步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根据计算的电池评价值对电池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进行进一步判定;所述第二电池判定方式满足所述电池耗电量小于等于第二预设电池耗电量且大于所述第一预设电池耗电量,第一预设电池耗电量小于第二预设电池耗电量;第三电池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初步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根据车辆静置预设时长的静置耗电量对电池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进行进一步判定;所述第三电池判定方式满足所述电池耗电量小于等于第三预设电池耗电量且大于所述第二预设电池耗电量,第二预设电池耗电量小于第三预设电池耗电量;第四电池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控制所述警报模块发出针对电池出现故障的警报信息;所述第四电池判定方式满足所述电池耗电量大于所述第三预设电池耗电量;所述第一预设条件为所述车辆行驶里程达到预设监测里程的整数倍。
7.进一步地,所述判定模块在所述第二电池判定方式下根据所述监测模块获取的对应参数计算电池评价值p,设定,其中,w为车辆行驶预设公里的电池耗电量,l为车辆行驶预设公里所述照明模块的耗电量,g为车辆行驶预设公里所述信号模块的耗电量,m为车辆行驶预设公里所述辅助电气模块的耗电量,α为第一预设评价参数,设定α=350,β为第二预设评价参数,设定β=8,γ为第三预设评价参数,设定γ=2.5。
8.进一步地,所述判定模块在所述第二电池判定方式下根据计算的电池评价值确定所述电池的运行参数是否符合预设标准的电池二次判定方式,其中:第一电池二次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符合预设标准,并不对车辆的运行参数进行调节;所述第一电池二次判定方式满足所述电池评价值小于等于第一预设电池评价值;第二电池二次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并
根据所述监测模块获取的车辆行驶预设公里所述信号模块的耗电量对信号模块的运行状态是否符合预设标准进行判定;所述第二电池二次判定方式满足所述电池评价值小于等于第二预设电池评价值且大于所述第一预设电池评价值,第一预设电池评价值小于第二预设电池评价值;第三电池二次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根据电池评价值与第二预设电池评价值的差值将辅助电气模块的最大使用耗电量占电池的最大储电量的比重降低至对应值;所述第三电池二次判定方式满足所述电池评价值大于所述第二预设电池评价值。
9.进一步地,所述调节模块在所述第三电池二次判定方式下根据计算的电池评价值与第二预设电池评价值的差值确定所述辅助电气模块的运行参数的调节方式,其中:第一调节方式为所述调节模块使用第一预设分配调节系数将辅助电气模块的最大可使用耗电量占电池的最大储电量的比重降低至对应值;所述第一调节方式满足电池评价值与第二预设电池评价值的差值小于等于第一预设评价值差值;第二调节方式为所述调节模块使用第二预设分配调节系数将辅助电气模块的最大可使用耗电量占电池的最大储电量的比重降低至对应值;所述第二调节方式满足电池评价值与第二预设电池评价值的差值小于等于第二预设评价值差值且大于所述第一预设评价值差值,第一预设评价值差值小于第二预设评价值差值;第三调节方式为所述调节模块使用第三预设分配调节系数将辅助电气模块的最大可使用耗电量占电池的最大储电量的比重降低至对应值;所述第三调节方式满足电池评价值与第二预设电池评价值的差值大于所述第二预设评价值差值;所述判定模块在辅助电气模块的耗电量达到最大可使用耗电量时发出断电指令。
10.进一步地,所述判定模块在所述第二电池二次判定方式下根据所述监测模块获取的车辆行驶预设公里所述信号模块的耗电量确定信号模块的运行状态是否符合预设标准的信号判定方式,其中:第一信号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信号模块的运行状况符合预设标准,并控制所述警报模块发出针对照明模块出现故障的维修警报信息;所述第一信号判定方式满足信号模块的耗电量小于等于第一预设信号耗电量;第二信号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初步判定信号模块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根据获取的车辆行驶预设公里所述照明模块的耗电量对信号模块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进行进一步判定;所述第二信号判定方式满足信号模块的耗电量小于等于第二预设信号耗电量且大于所述第一预设信号耗电量,第一预设信号耗电量小于第二预设信号耗电量;第三信号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信号模块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控制警报模块发出针对信号模块出现故障的更换警报信息;所述第三信号判定方式满足信号模块的耗电量大于所述第二预设信号耗电量。
11.进一步地,所述判定模块在第二预设条件下根据获取的车辆静置预设时长的静置耗电量确定电池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的判定方式,其中:第一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符合预设标准,并不对车辆的运行参数进行调节;所述第一判定方式满足所述静置耗电量小于等于第一预设静置耗电
量;第二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初步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根据计算的电池修正评价值对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进行调节;所述第一判定方式满足所述静置耗电量小于等于第二预设静置耗电量且大于所述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第三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控制警报模块发出针对电池故障的警报信息;所述第三判定方式满足所述静置耗电量大于所述第二预设静置耗电量;所述第二预设条件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根据车辆静置预设时长的静置耗电量对电池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进行进一步判定。
12.进一步地,所述判定模块在所述第二判定方式下计算电池修正评价值e,所述调节模块根据求得的电池修正评价值确定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的调节方式,设定,其中,l为判定模块获取的车辆行驶里程,t为所述温度监测器获得的室外温度,j为第一预设评价系数,设定j=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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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调节方式为所述调节模块使用第一预设调节系数将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调节至对应值;所述第一调节方式满足计算的电池修正评价值小于等于第一预设修正评价值;第二调节方式为所述调节模块使用第二预设调节系数将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调节至对应值;所述第二调节方式满足计算的电池修正评价值小于等于第二预设修正评价值且大于所述第一预设修正评价值,第一预设修正评价值小于第二预设修正评价值;第三调节方式为所述调节模块不对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进行调节;所述第三调节方式满足计算的电池修正评价值大于所述第二预设修正评价值。
13.进一步地,所述判定模块在所述第二信号判定方式下根据获取的车辆行驶预设公里所述照明模块的耗电量确定信号模块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的信号二次判定方式,其中:第一信号二次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信号模块的运行参数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控制所述警报模块发出针对信号模块故障的维修警报信息;所述第一信号二次判定方式满足照明模块的耗电量小于等于第一预设照明耗电量;第二信号二次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信号模块的运行参数符合预设标准,并不对信号模块的运行参数进行调节;所述第二信号二次判定方式满足照明模块的耗电量小于等于第二预设照明耗电量且大于所述第一预设照明耗电量,第一预设照明耗电量小于第二预设照明耗电量;第三信号二次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照明模块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控制所述警报模块发出针对照明模块出现故障的更换警报信息;所述第三信号二次判定方式满足照明模块的耗电量大于所述第二预设照明耗电量。
14.进一步地,所述判定模块在第三预设条件下根据获取的车辆静置预设时长的静置耗电量确定电池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的状态判定方式,其中:第一状态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符合预设标准,并不对电池的运行参数进行调节;所述第一状态判定方式满足所述静置耗电量小于等于调节后的第
一预设静置耗电量;第二状态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控制警报模块发出针对电池故障的警报信息;所述第二状态判定方式满足所述静置耗电量大于调节后的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所述第三预设条件为所述判定模块在所述第二判定方式下完成对所述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的调节。
15.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在车辆行驶对应公里时对车辆进行监测,以实时对车辆的电池的运行状况进行监控,并在初步判定车辆的电池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时根据监测模块获取的对应参数计算电池评价值以精确的根据电池评价值对电池的运行状况进行进一步判定,或根据监测模块获取的静置耗电量对电池的运行状况进行进一步判定,在及时准确的对电池的运行状况进行判定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16.进一步地,判定模块根据监测模块获取的对应参数计算电池评价值,并在电池评价值过高时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且不符合预设标准的原因为辅助电气模块耗电量过高出现故障,将辅助电气模块的最大可使耗电量占电池的最大储电量的比重降低,判定模块在辅助电气模块的耗电量达到最大使耗电量时发出断电指令控制模块将辅助电气模块的通电状态切换为断电状态,以降低辅助电气模块的耗电量,在有效对辅助电气模块的耗电量进行控制以增加电池的使用寿命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17.进一步地,在电池评价值较高时根据获取的车辆行驶预设公里信号模块的耗电量对信号模块的运行状态是否符合预设标准进行判定,以具体对信号模块的运行状况进行进一步确定以判定是对信号模块进行更换或者维修,在有效减轻维修人员的检修过程的同时,进一步及时的对车辆的运行状况进行监控以及发出对应的警报信息,有效提高了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18.进一步地,根据车辆静置预设时长的静置耗电量对电池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进行判定,在静置耗电量处于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和第二预设静置耗电量之间时,根据监测模块获取的对应参数计算电池修正评价值以判定是否对静置耗电量的评价标准进行调节即为是否对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进行调节,在准确的对电池的运行状况进行判定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19.进一步地,在车辆的运行过程中及时发现对应发生故障的部件,并发出对应的警报信息以及时对使用者作出对应的提醒,在避免因车辆出现故障造成不必要的交通事故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附图说明
20.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所述车辆全生命周期电气性能监测评估系统的模块框图;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所述判定模块根据车辆行驶预设公里的电池耗电量确定电池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的电池判定方式流程图;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所述判定模块根据计算的电池评价值确定所述电池的运行参数是否符合预设标准的电池二次判定方式流程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所述调节模块根据计算的电池评价值与第二预设电池评价值的差值确定辅助电气模块的运行参数的调节方式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21.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描述;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22.下面参照附图来描述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的是,这些实施方式仅仅用于解释本发明的技术原理,并非在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23.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发明的描述中,术语“上”、“下”、“左”、“右”、“内”、“外”等指示的方向或位置关系的术语是基于附图所示的方向或位置关系,这仅仅是为了便于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述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24.此外,还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可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25.请参阅图1、图2、图3以及图4所示,其分别为本发明实施例所述车辆全生命周期电气性能监测评估系统的模块框图、判定模块根据车辆行驶预设公里的电池耗电量确定电池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的电池判定方式流程图、判定模块根据计算的电池评价值确定所述电池的运行参数是否符合预设标准的电池二次判定方式流程图、调节模块根据计算的电池评价值与第二预设电池评价值的差值确定辅助电气模块的运行参数的调节方式流程图;本发明实施例一种车辆全生命周期电气性能监测评估系统,包括:电池;照明模块,其包括分别与所述电池相连的前照灯、雾灯、示宽灯、牌照灯、行李箱灯和顶灯;信号模块,其包括分别与所述电池相连的转向信号灯、危险警示灯、制动信号灯、倒车灯和电喇叭;辅助电气模块,其包括分别与所述电池相连的车载收音机、空调、倒车影像、电动天窗控制器、车内音响和车载移动电源;监测模块,其包括设置在车辆外部用以获取室外温度的温度监测器,以及,若干设置在车辆对应位置上用以分别获取电池耗电量、信号模块耗电量、照明模块耗电量和辅助电器模块耗电量的电压表和电流表;判定模块,其分别与所述监测模块、所述电池、所述照明模块、所述信号模块和所述辅助电气模块中的对应部件相连,用以根据车辆行驶预设公里后的电池耗电量对电池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进行判定,在初步判定车辆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时,根据求得的电池评价值判定是否对信号模块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进行判定,以及,在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时,根据车辆静置预设时长的静置耗电量对电池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进行进一步判定,在判定电池的运行状态不符合预设标准时,
根据求得的电池修正值对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进行调节,并根据调节后的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重新对电池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进行判定;调节模块,其分别与所述判定模块中的对应部件相连,用以根据所述判定模块的判定结果将对应部件的运行参数调节至对应值,其中,对应部件的运行参数包括,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和辅助电气模块的最大使用耗电量占电池的最大储电量的比重;控制模块,其设置在所述辅助电气模块的电源输入端用以在收到所述判定模块的断电指令时将通电状态切换为断电状态;警报模块,其与所述判定模块中的对应部件相连,用以根据判定模块的判定结果发出对应的警报信息。
26.具体而言,所述判定模块在第一预设条件下根据所述监测模块获取的车辆行驶预设公里的电池耗电量确定电池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的电池判定方式,其中:第一电池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符合预设标准,并不对车辆的运行参数进行调节;所述第一电池判定方式满足所述电池耗电量小于等于第一预设电池耗电量;第二电池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初步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根据计算的电池评价值对电池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进行进一步判定;所述第二电池判定方式满足所述电池耗电量小于等于第二预设电池耗电量且大于所述第一预设电池耗电量,第一预设电池耗电量小于第二预设电池耗电量;第三电池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初步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根据车辆静置预设时长的静置耗电量对电池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进行进一步判定;所述第三电池判定方式满足所述电池耗电量小于等于第三预设电池耗电量且大于所述第二预设电池耗电量,第二预设电池耗电量小于第三预设电池耗电量;第四电池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控制所述警报模块发出针对电池出现故障的警报信息;所述第四电池判定方式满足所述电池耗电量大于所述第三预设电池耗电量;所述第一预设条件为所述车辆行驶里程达到预设监测里程的整数倍;其中,预设监测里程为2.5
×
104km,预设公里为5km,第一预设电池耗电量为0.55kwh,第二预设电池耗电量为0.75kwh,第三预设电池耗电量为0.9kwh。
27.具体而言,所述判定模块在所述第二电池判定方式下根据所述监测模块获取的对应参数计算电池评价值p,设定,其中,w为车辆行驶预设公里的电池耗电量,l为车辆行驶预设公里所述照明模块的耗电量,g为车辆行驶预设公里所述信号模块的耗电量,m为车辆行驶预设公里所述辅助电气模块的耗电量,α为第一预设评价参数,设定α=350,β为第二预设评价参数,设定β=8,γ为第三预设评价参数,设定γ=2.5。
28.具体而言,所述判定模块在所述第二电池判定方式下根据计算的电池评价值确定所述电池的运行参数是否符合预设标准的电池二次判定方式,其中:第一电池二次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符合预设标准,并不对车辆的运行参数进行调节;所述第一电池二次判定方式满足所述电池评价值小于等于第一预设电池评价值;
第二电池二次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根据所述监测模块获取的车辆行驶预设公里所述信号模块的耗电量对信号模块的运行状态是否符合预设标准进行判定;所述第二电池二次判定方式满足所述电池评价值小于等于第二预设电池评价值且大于所述第一预设电池评价值,第一预设电池评价值小于第二预设电池评价值;第三电池二次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根据电池评价值与第二预设电池评价值的差值将辅助电气模块的最大使用耗电量占电池的最大储电量的比重降低至对应值;所述第三电池二次判定方式满足所述电池评价值大于所述第二预设电池评价值;其中,第一预设电池评价值为2.65,第二预设电池评价值为3.12。
29.具体而言,所述调节模块在所述第三电池二次判定方式下根据计算的电池评价值与第二预设电池评价值的差值确定所述辅助电气模块的运行参数的调节方式,其中:第一调节方式为所述调节模块使用第一预设分配调节系数将辅助电气模块的最大可使用耗电量占电池的最大储电量的比重降低至对应值;所述第一调节方式满足电池评价值与第二预设电池评价值的差值小于等于第一预设评价值差值;第二调节方式为所述调节模块使用第二预设分配调节系数将辅助电气模块的最大可使用耗电量占电池的最大储电量的比重降低至对应值;所述第二调节方式满足电池评价值与第二预设电池评价值的差值小于等于第二预设评价值差值且大于所述第一预设评价值差值,第一预设评价值差值小于第二预设评价值差值;第三调节方式为所述调节模块使用第三预设分配调节系数将辅助电气模块的最大可使用耗电量占电池的最大储电量的比重降低至对应值;所述第三调节方式满足电池评价值与第二预设电池评价值的差值大于所述第二预设评价值差值;所述判定模块在辅助电气模块的耗电量达到最大可使用耗电量时发出断电指令;其中,第一预设评价值差值为0.33,第二预设评价值差值为0.53,第一预设分配调节系数为0.98,第二预设分配调节系数为0.95,第三预设分配调节系数为0.9。
30.具体而言,所述判定模块在所述第二电池二次判定方式下根据所述监测模块获取的车辆行驶预设公里所述信号模块的耗电量确定信号模块的运行状态是否符合预设标准的信号判定方式,其中:第一信号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信号模块的运行状况符合预设标准,并控制所述警报模块发出针对照明模块出现故障的维修警报信息;所述第一信号判定方式满足信号模块的耗电量小于等于第一预设信号耗电量;第二信号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初步判定信号模块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根据获取的车辆行驶预设公里所述照明模块的耗电量对信号模块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进行进一步判定;所述第二信号判定方式满足信号模块的耗电量小于等于第二预设信号耗电量且大于所述第一预设信号耗电量,第一预设信号耗电量小于第二预设信号耗电量;第三信号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信号模块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控制警报模块发出针对信号模块出现故障的更换警报信息;所述第三信号判定方式满足信
号模块的耗电量大于所述第二预设信号耗电量;其中,第一预设信号耗电量为0.06kwh,第二预设信号耗电量为0.12kwh。
31.具体而言,所述判定模块在第二预设条件下根据获取的车辆静置预设时长的静置耗电量确定电池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的判定方式,其中:第一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符合预设标准,并不对车辆的运行参数进行调节;所述第一判定方式满足所述静置耗电量小于等于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第二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初步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根据计算的电池修正评价值对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进行调节;所述第一判定方式满足所述静置耗电量小于等于第二预设静置耗电量且大于所述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第三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控制警报模块发出针对电池故障的警报信息;所述第三判定方式满足所述静置耗电量大于所述第二预设静置耗电量;所述第二预设条件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根据车辆静置预设时长的静置耗电量对电池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进行进一步判定;其中,预设时长为3h,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为0.6kwh,第二预设静置耗电量为1kwh。
32.具体而言,所述判定模块在所述第二判定方式下计算电池修正评价值e,所述调节模块根据求得的电池修正评价值确定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的调节方式,设定,其中,l为判定模块获取的车辆行驶里程,t为所述温度监测器获得的室外温度,j为第一预设评价系数,设定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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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第一调节方式为所述调节模块使用第一预设调节系数将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调节至对应值;所述第一调节方式满足计算的电池修正评价值小于等于第一预设修正评价值;第二调节方式为所述调节模块使用第二预设调节系数将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调节至对应值;所述第二调节方式满足计算的电池修正评价值小于等于第二预设修正评价值且大于所述第一预设修正评价值,第一预设修正评价值小于第二预设修正评价值;第三调节方式为所述调节模块不对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进行调节;所述第三调节方式满足计算的电池修正评价值大于所述第二预设修正评价值;其中,第一预设调节系数为1.2,第二预设调节系数为1.1,第一预设修正评价值为1.2,第二预设修正评价值为3.75。具体而言,所述判定模块在所述第二信号判定方式下根据获取的车辆行驶预设公里所述照明模块的耗电量确定信号模块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的信号二次判定方式,其中:第一信号二次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信号模块的运行参数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控制所述警报模块发出针对信号模块故障的维修警报信息;所述第一信号二次判定方式满足照明模块的耗电量小于等于第一预设照明耗电量;第二信号二次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信号模块的运行参数符合预设标准,
并不对信号模块的运行参数进行调节;所述第二信号二次判定方式满足照明模块的耗电量小于等于第二预设照明耗电量且大于所述第一预设照明耗电量,第一预设照明耗电量小于第二预设照明耗电量;第三信号二次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照明模块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控制所述警报模块发出针对照明模块出现故障的更换警报信息;所述第三信号二次判定方式满足照明模块的耗电量大于所述第二预设照明耗电量;其中,第一预设照明耗电量为0.016,第二预设照明耗电量为0.03。
33.具体而言,所述判定模块在第三预设条件下根据获取的车辆静置预设时长的静置耗电量确定电池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的状态判定方式,其中:第一状态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符合预设标准,并不对电池的运行参数进行调节;所述第一状态判定方式满足所述静置耗电量小于等于调节后的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第二状态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控制警报模块发出针对电池故障的警报信息;所述第二状态判定方式满足所述静置耗电量大于调节后的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所述第三预设条件为所述判定模块在所述第二判定方式下完成对所述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的调节。
34.至此,已经结合附图所示的优选实施方式描述了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理解的是,本发明的保护范围显然不局限于这些具体实施方式。在不偏离本发明的原理的前提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对相关技术特征做出等同的更改或替换,这些更改或替换之后的技术方案都将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35.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 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技术特征:
1.一种车辆全生命周期电气性能监测评估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电池;照明模块,其包括分别与所述电池相连的前照灯、雾灯、示宽灯、牌照灯、行李箱灯和顶灯;信号模块,其包括分别与所述电池相连的转向信号灯、危险警示灯、制动信号灯、倒车灯和电喇叭;辅助电气模块,其包括分别与所述电池相连的车载收音机、空调、倒车影像、电动天窗控制器、车内音响和车载移动电源;监测模块,其包括设置在车辆外部用以获取室外温度的温度监测器,以及,若干设置在车辆对应位置上用以分别获取电池耗电量、信号模块耗电量、照明模块耗电量和辅助电器模块耗电量的电压表和电流表;判定模块,其分别与所述监测模块、所述电池、所述照明模块、所述信号模块和所述辅助电气模块中的对应部件相连,用以根据车辆行驶预设公里后的电池耗电量对电池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进行判定,在初步判定车辆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时,根据求得的电池评价值判定是否对信号模块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进行判定,以及,在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时,根据车辆静置预设时长的静置耗电量对电池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进行进一步判定,在判定电池的运行状态不符合预设标准时,根据求得的电池修正值对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进行调节,并根据调节后的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重新对电池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进行判定;调节模块,其分别与所述判定模块中的对应部件相连,用以根据所述判定模块的判定结果将对应部件的运行参数调节至对应值,其中,对应部件的运行参数包括,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和辅助电气模块的最大使用耗电量占电池的最大储电量的比重;控制模块,其设置在所述辅助电气模块的电源输入端用以在收到所述判定模块的断电指令时将通电状态切换为断电状态;警报模块,其与所述判定模块中的对应部件相连,用以根据判定模块的判定结果发出对应的警报信息。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全生命周期电气性能监测评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判定模块在第一预设条件下根据所述监测模块获取的车辆行驶预设公里的电池耗电量确定电池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的电池判定方式,其中:第一电池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符合预设标准,并不对车辆的运行参数进行调节;所述第一电池判定方式满足所述电池耗电量小于等于第一预设电池耗电量;第二电池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初步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根据计算的电池评价值对电池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进行进一步判定;所述第二电池判定方式满足所述电池耗电量小于等于第二预设电池耗电量且大于所述第一预设电池耗电量,第一预设电池耗电量小于第二预设电池耗电量;第三电池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初步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根据车辆静置预设时长的静置耗电量对电池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进行进一步判定;所述第三电池判定方式满足所述电池耗电量小于等于第三预设电池耗电量且大于所述第二
预设电池耗电量,第二预设电池耗电量小于第三预设电池耗电量;第四电池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控制所述警报模块发出针对电池出现故障的警报信息;所述第四电池判定方式满足所述电池耗电量大于所述第三预设电池耗电量;所述第一预设条件为所述车辆行驶里程达到预设监测里程的整数倍。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全生命周期电气性能监测评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判定模块在所述第二电池判定方式下根据所述监测模块获取的对应参数计算电池评价值p,设定,其中,w为车辆行驶预设公里的电池耗电量,l为车辆行驶预设公里所述照明模块的耗电量,g为车辆行驶预设公里所述信号模块的耗电量,m为车辆行驶预设公里所述辅助电气模块的耗电量,α为第一预设评价参数,设定α=350,β为第二预设评价参数,设定β=8,γ为第三预设评价参数,设定γ=2.5。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全生命周期电气性能监测评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判定模块在所述第二电池判定方式下根据计算的电池评价值确定所述电池的运行参数是否符合预设标准的电池二次判定方式,其中:第一电池二次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符合预设标准,并不对车辆的运行参数进行调节;所述第一电池二次判定方式满足所述电池评价值小于等于第一预设电池评价值;第二电池二次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根据所述监测模块获取的车辆行驶预设公里所述信号模块的耗电量对信号模块的运行状态是否符合预设标准进行判定;所述第二电池二次判定方式满足所述电池评价值小于等于第二预设电池评价值且大于所述第一预设电池评价值,第一预设电池评价值小于第二预设电池评价值;第三电池二次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根据电池评价值与第二预设电池评价值的差值将辅助电气模块的最大使用耗电量占电池的最大储电量的比重降低至对应值;所述第三电池二次判定方式满足所述电池评价值大于所述第二预设电池评价值。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辆全生命周期电气性能监测评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模块在所述第三电池二次判定方式下根据计算的电池评价值与第二预设电池评价值的差值确定所述辅助电气模块的运行参数的调节方式,其中:第一调节方式为所述调节模块使用第一预设分配调节系数将辅助电气模块的最大可使用耗电量占电池的最大储电量的比重降低至对应值;所述第一调节方式满足电池评价值与第二预设电池评价值的差值小于等于第一预设评价值差值;第二调节方式为所述调节模块使用第二预设分配调节系数将辅助电气模块的最大可使用耗电量占电池的最大储电量的比重降低至对应值;所述第二调节方式满足电池评价值与第二预设电池评价值的差值小于等于第二预设评价值差值且大于所述第一预设评价值差值,第一预设评价值差值小于第二预设评价值差值;第三调节方式为所述调节模块使用第三预设分配调节系数将辅助电气模块的最大可使用耗电量占电池的最大储电量的比重降低至对应值;所述第三调节方式满足电池评价值
与第二预设电池评价值的差值大于所述第二预设评价值差值;所述判定模块在辅助电气模块的耗电量达到最大可使用耗电量时发出断电指令。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辆全生命周期电气性能监测评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判定模块在所述第二电池二次判定方式下根据所述监测模块获取的车辆行驶预设公里所述信号模块的耗电量确定信号模块的运行状态是否符合预设标准的信号判定方式,其中:第一信号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信号模块的运行状况符合预设标准,并控制所述警报模块发出针对照明模块出现故障的维修警报信息;所述第一信号判定方式满足信号模块的耗电量小于等于第一预设信号耗电量;第二信号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初步判定信号模块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根据获取的车辆行驶预设公里所述照明模块的耗电量对信号模块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进行进一步判定;所述第二信号判定方式满足信号模块的耗电量小于等于第二预设信号耗电量且大于所述第一预设信号耗电量,第一预设信号耗电量小于第二预设信号耗电量;第三信号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信号模块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控制警报模块发出针对信号模块出现故障的更换警报信息;所述第三信号判定方式满足信号模块的耗电量大于所述第二预设信号耗电量。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辆全生命周期电气性能监测评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判定模块在第二预设条件下根据获取的车辆静置预设时长的静置耗电量确定电池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的判定方式,其中:第一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符合预设标准,并不对车辆的运行参数进行调节;所述第一判定方式满足所述静置耗电量小于等于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第二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初步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根据计算的电池修正评价值对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进行调节;所述第一判定方式满足所述静置耗电量小于等于第二预设静置耗电量且大于所述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第三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控制警报模块发出针对电池故障的警报信息;所述第三判定方式满足所述静置耗电量大于所述第二预设静置耗电量;所述第二预设条件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根据车辆静置预设时长的静置耗电量对电池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进行进一步判定。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车辆全生命周期电气性能监测评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判定模块在所述第二判定方式下计算电池修正评价值e,所述调节模块根据求得的电池修正评价值确定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的调节方式,设定,其中,l为判定模块获取的车辆行驶里程,t为所述温度监测器获得的室外温度,j为第一预设评价系数,设定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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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调节方式为所述调节模块使用第一预设调节系数将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调节至对应值;所述第一调节方式满足计算的电池修正评价值小于等于第一预设修正评价值;第二调节方式为所述调节模块使用第二预设调节系数将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调节至对应值;所述第二调节方式满足计算的电池修正评价值小于等于第二预设修正评价值且大于所述第一预设修正评价值,第一预设修正评价值小于第二预设修正评价值;
第三调节方式为所述调节模块不对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进行调节;所述第三调节方式满足计算的电池修正评价值大于所述第二预设修正评价值。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辆全生命周期电气性能监测评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判定模块在所述第二信号判定方式下根据获取的车辆行驶预设公里所述照明模块的耗电量确定信号模块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的信号二次判定方式,其中:第一信号二次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信号模块的运行参数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控制所述警报模块发出针对信号模块故障的维修警报信息;所述第一信号二次判定方式满足照明模块的耗电量小于等于第一预设照明耗电量;第二信号二次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信号模块的运行参数符合预设标准,并不对信号模块的运行参数进行调节;所述第二信号二次判定方式满足照明模块的耗电量小于等于第二预设照明耗电量且大于所述第一预设照明耗电量,第一预设照明耗电量小于第二预设照明耗电量;第三信号二次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照明模块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控制所述警报模块发出针对照明模块出现故障的更换警报信息;所述第三信号二次判定方式满足照明模块的耗电量大于所述第二预设照明耗电量。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车辆全生命周期电气性能监测评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判定模块在第三预设条件下根据获取的车辆静置预设时长的静置耗电量确定电池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的状态判定方式,其中:第一状态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符合预设标准,并不对电池的运行参数进行调节;所述第一状态判定方式满足所述静置耗电量小于等于调节后的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第二状态判定方式为所述判定模块判定电池的运行状况不符合预设标准,并控制警报模块发出针对电池故障的警报信息;所述第二状态判定方式满足所述静置耗电量大于调节后的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所述第三预设条件为所述判定模块在所述第二判定方式下完成对所述第一预设静置耗电量的调节。

技术总结
本发明涉及车载智能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车辆全生命周期电气性能监测评估系统,包括,电池,照明模块,信号模块,辅助电气模块,监测模块,控制模块,警报模块,以及,用以根据车辆行驶预设公里后的电池耗电量、求得的电池评价值对电池的运行状况是否符合预设标准进行判定的判定模块,以及,用以根据所述判定模块的判定结果将对应部件的运行参数调节至对应值的调节模块,有效提高了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安全性。安全性。


技术研发人员:胡玉冰 朱宁坦 王媛媛 陈丹 孙洪海 郑海霞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山东中济鲁源机械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3.05.30
技术公布日:202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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