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车吊可翻转座椅的制作方法

未命名 07-30 阅读:131 评论:0


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随车吊的装置,尤其是一种随车吊可翻转座椅。


背景技术:

2.随车吊作为可随车辆移动的吊装设备,在吊装作业领域被广泛应用。但装置在随车吊上的操着人员座椅一般是固定的,在不需要吊装作业时占用水平方向的空间;因车型需要,这种随车吊的座椅需安装在吊机的后方,但工作完毕后还要把座椅收起来,这就需要设计一种可翻转的座椅机构。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随车吊可翻转座椅,满足随车吊的座椅需安装在吊机后方车型的需要。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以如下方式实现的:一种随车吊可翻转座椅,随车吊的转台上部连接有吊臂,在转台上处于吊臂连接点的外侧焊接有连接座,连接座通过转动轴铰接有可以摆动的座椅平台,在转台外侧面焊接一个能支撑座椅平台处于水平位置的托架,座椅平台的后端设置有座椅,座椅平台的中部设置有操作阀支座,座椅和操作阀支座处于座椅平台水平时的上面上,操作阀支座上固定液压阀,液压阀连接有连通油路的软管。需要工作时,扳动座椅使座椅平台处于水平位置,座椅平台通过托架支撑在该角度不变,操作人员可以坐在座椅上,扳动操作阀支座上各液压阀的手柄进行作业;作业完成后,扳动座椅使座椅平台处于直立状态,操作阀支座、座椅处于吊臂上方,使该座椅处于收起状态。液压油路与操作阀支座上的液压阀是软管连接,座椅平台连同液压阀一起,可随意翻转,液压阀也可称作为操作阀。
5.座椅平台摆动到处于竖直状态时,操作阀支座处于吊臂上部轮廓的上部,以使座椅平台翻转到位。
6.操作阀支座在座椅平台上的前后位置可调整并固定,以适应不同操作者的距离需要。
7.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扳动座椅,座椅即可随意翻转,满足随车吊的座椅需安装在吊机后方车型的需要;结构简单,制作方便,制造成本低;该机构可推广到任何一种需要的吊机上,适应性强,便于推广。
附图说明
8.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9.图中:1-转台;2-吊臂;3-转动轴;4-操作阀支座;5-座椅;6-座椅平台;7-软管;8-托架;9-连接座。
具体实施方式
10.参照图1,一种随车吊可翻转座椅,随车吊的转台1上部连接有吊臂2,在转台1上处于吊臂2连接点的外侧焊接有连接座9,连接座9通过转动轴3铰接有可以摆动的座椅平台6,在转台1外侧面焊接一个能支撑座椅平台6处于水平位置的托架8,座椅平台6的后端设置有座椅5,座椅平台6的中部设置有操作阀支座4,操作阀支座4在座椅平台6上的前后位置可调整并固定;座椅5和操作阀支座4处于座椅平台6水平时的上面上,座椅平台6摆动到处于竖直状态时,操作阀支座4处于吊臂2上部轮廓的上部,操作阀支座4上固定液压阀,液压阀连接有连通油路的软管7。工作时,扳动座椅5使座椅平台6处于水平位置,座椅平台6通过托架8支撑,操作人员坐在座椅5上操纵操作阀支座4上的液压阀进行作业;作业完成后,扳动座椅5使座椅平台6处于直立状态,使该座椅处于收起状态。


技术特征:
1.一种随车吊可翻转座椅,随车吊的转台上部连接有吊臂,其特征在于:在转台(1)上处于吊臂(2)连接点的外侧焊接有连接座(9),连接座(9)通过转动轴(3)铰接有可以摆动的座椅平台(6),在转台(1)外侧面焊接一个能支撑座椅平台(6)处于水平位置的托架(8),座椅平台(6)的后端设置有座椅(5),座椅平台(6)的中部设置有操作阀支座(4),座椅(5)和操作阀支座(4)处于座椅平台(6)水平时的上面上,操作阀支座(4)上固定液压阀,液压阀连接有连通油路的软管(7)。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随车吊可翻转座椅,其特征在于:座椅平台(6)摆动到处于竖直状态时,操作阀支座(4)处于吊臂(2)上部轮廓的上部。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随车吊可翻转座椅,其特征在于:操作阀支座(4)在座椅平台(6)上的前后位置可调整并固定。

技术总结
一种随车吊可翻转座椅,随车吊的转台上部连接有吊臂,在转台上处于吊臂连接点的外侧焊接有连接座,连接座通过转动轴铰接有可以摆动的座椅平台,在转台外侧面焊接一个能支撑座椅平台处于水平位置的托架,座椅平台的后端设置有座椅,座椅平台的中部设置有操作阀支座,座椅和操作阀支座处于座椅平台水平时的上面上,操作阀支座上固定液压阀,液压阀连接有连通油路的软管。本实用新型座椅可随意翻转,满足随车吊的座椅需安装在吊机后方车型的需要;结构简单,制作方便,制造成本低;该机构可推广到任何一种需要的吊机上,适应性强,便于推广。便于推广。便于推广。


技术研发人员:张祥云 田超 姜开典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济宁四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3.04.18
技术公布日:2023/7/28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航家之家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航家号发表,未经原创作者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链接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获得书面授权使用航空之家内容时,须注明作者及来源 “航空之家”。如非法使用航空之家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的,航空之家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航空之家官方QQ:2926969996)

航空之家 https://www.aerohome.com.cn/

飞机超市 https://mall.aerohome.com.cn/

航空资讯 https://news.aerohome.com.cn/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