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有移动电源的充电桩订单结算方法、订单结算装置、充电桩与流程

未命名 08-14 阅读:120 评论:0


1.本发明涉及充电桩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带有移动电源的充电桩订单结算方法、订单结算装置、充电桩。


背景技术:

2.充电桩(charging pile)是指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充能设备;其主要分为落地式充电桩和挂壁式充电桩,主要采取计时、计电度、计金额的充电方式;其功能类似于加油站里面的加油机,安装于公共建筑(公共楼宇、商场、公共停车场等)和居民小区停车场或充电站内,可以根据不同的电压等级为各种型号的电动汽车充电。充电桩的输入端与交流电网直接连接,输出端都装有充电插头用于为电动汽车充电。充电桩一般提供常规充电和快速充电两种充电方式,人们可以使用特定的充电卡在充电桩提供的人机交互操作界面上刷卡使用,进行相应的充电方式、充电时间、费用数据打印等操作,充电桩显示屏能显示充电量、费用、充电时间等数据。
3.在商场、游乐园、图书馆、健身房、超市等地的车库中一般也会设置充电桩,以供用户在停车时能够使用充电桩为汽车充电,而在某些情况下,该些用户在停车后还存在为手机充电的需求,这时候用户通常只能在该些场所中寻找可租借的移动电源,但该些移动电源的位置固定,用户需要到处寻找,在归还时也需要到同类型或同品牌的归还地点,在用户体验上造成了较大的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背景技术中存在的上述缺陷或问题,提供一种带有移动电源的充电桩订单结算方法、订单结算装置、充电桩,其能够给使用充电桩车充功能或未使用充电桩车充功能的用户提供移动电源租用服务,用户在使用完毕充电桩后可以同时归还移动电源,省去用户寻找、归还移动电源的时间。
5.为达成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6.一种带有移动电源的充电桩订单结算方法,所述充电桩适于接入外部电源并为电动车辆充电,所述充电桩包括:本体,其设有若干电池仓;和若干移动电源,其适于被装入或送出所述电池仓;所述移动电源适于在其装入所述电池仓内时为所述充电桩的内部用电模块供电;所述订单结算方法包括:获取租用指令,依据所述租用指令判断租用者身份;选择一个或多个所述移动电源,依据所述租用指令对应的租用者身份改写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并将移动电源送出所述电池仓;在所述移动电源被装入所述电池仓时触发结算指令,读取装入的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并依据该设备标识生成结算订单;其中,所述租用者身份包括当前使用所述充电桩车充功能的车充用户,以及未使用所述充电桩车充功能的普通用户;在读取到的所述设备标识对应车充用户时,判断对应该车充用户的车充进程是否终止,若是则生成包括车充使用费用和移动电源使用费用的结算订单,若否则生成包括移动电源使
用费用的结算订单并等待当前车充进程终止后将该结算订单与车充使用费用合并;在读取到的所述设备标识对应普通用户时,生成包括移动电源使用费用的结算订单。
7.进一步的,在获取所述租用指令后,生成包括当前时间信息的订单编号,并将所述订单编号写入所选择的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在读取所述设备标识时,依据所述订单编号确定所述移动电源的使用时长,并依据该使用时长确定移动电源使用费用。
8.进一步的,对应每一所述移动电源均生成对应且不同的所述订单编号。
9.进一步的,依据所述租用指令确定用户信息,并将所述用户信息写入所选择的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在读取所述设备标识时,依据所述用户信息判断是否存在对应该用户的车充进程,若是且该设备标识对应普通用户,则将读取到的设备标识转记为对应车充用户。
10.此外,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充电订单结算装置,其用于带有移动电源的充电桩,所述充电桩适于接入外部电源并为电动车辆充电,所述充电桩包括:本体,其设有若干电池仓;和若干移动电源,其适于被装入或送出所述电池仓;所述充电订单结算装置包括:获取模块,其用于获取租用指令,所述租用指令用于判断租用者身份,所述租用者身份包括当前使用所述充电桩车充功能的车充用户,以及未使用所述充电桩车充功能的普通用户;处理模块,其用于根据所述租用指令选择一个或多个所述移动电源,并依据所述租用指令对应的租用者身份改写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并将移动电源送出所述电池仓;结算模块,其用于在所述移动电源被装入所述电池仓时触发结算指令,并读取装入的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以依据该设备标识生成结算订单;所述结算模块在读取到的所述设备标识对应车充用户时,判断对应该车充用户的车充进程是否终止,若是则生成包括车充使用费用和移动电源使用费用的结算订单,若否则生成包括移动电源使用费用的结算订单并等待当前车充进程终止后将该结算订单与车充使用费用合并;在读取到的所述设备标识对应普通用户时,生成包括移动电源使用费用的结算订单。
11.此外,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带有移动电源的充电桩,所述充电桩适于接入外部电源并为电动车辆充电,所述充电桩包括:本体,其设有若干电池仓;若干移动电源,其适于被装入或送出所述电池仓,并适于在其装入所述电池仓内时为所述充电桩的内部用电模块供电;和处理装置,其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所述处理器的可执行指令,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经由执行所述可执行指令实现如上述任一项所述的订单结算方法。
12.进一步的,所述充电桩还包括充放电模块,其适于由所述处理装置控制以在所述外部电源未对所述充电桩供电时从装入所述电池仓中的各移动电源取电,以对所述充电桩的内部用电模块供电,或从所述外部电源取电以对装入所述电池仓中的各移动电源充电。
13.进一步的,所述处理装置在选择送出所述电池仓的移动电源时,保留至少等于预定数量的移动电源;所述预定数量由所述移动电源的供电功率及所述充电桩的内部用电模块的功率需求所确定。
14.由上述对本发明的描述可知,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发明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5.本发明提供一种带有移动电源的充电桩订单结算方法,该充电桩带有移动电源,在用户使用充电桩车充功能的时候,可以直接借用该充电桩上附带的移动电源,在充电完毕取车的时候,也可以顺便将借用的移动电源归还至充电桩,从而省去用户寻找、归还移动电源所浪费的时间;此外,在外部电源对充电桩的供电断开的时候,此时充电桩可以从移动
电源上取电,用移动电源的电能为充电桩的内部用电模块供电,使移动电源起到充电桩应急电源的作用,以便用户在紧急情况下仍可以对充电桩进行部分的操作,例如结算、支付等;
16.同时,该充电桩上附带的移动电源还可以借给未使用充电桩车充功能的用户,但此时就需要对充电桩的订单结算方法进行改进,如果简单地将移动电源使用费用的订单和充电桩车充功能使用费用的订单分开,那么车充用户就需要分为两次进行订单的支付,这显然对车充用户而言是十分不便的;为此,本发明提供的订单结算方法中,在获取租用指令后,能够根据该租用指令判断租用者身份,并将租用者身份分为车充用户和普通用户,依据这两个身份的分别,在选择送出电池仓的移动电源时,对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进行改写,例如,在租用者身份为车充用户时,则将该信息写入至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中再送出;之后当该移动电源被装入电池仓时,会触发结算指令,对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进行读取,从而获得该移动电源对应的租用者身份,如果对应的租用者身份是车充用户,就需要对该车充用户当前的车充进程的状态进行判断,如果当前车充进程还未终止,说明车充用户还需要使用充电桩车充功能,那么就将移动电源使用费用的结算订单先保存,等到车充进程终止后再将二者合并生成总的结算订单,如果当前车充进程已经终止,则说明车充用户已经使用完毕,此时即可将移动电源使用费用和车充使用费用共同结算;同时,如果对应的租用者身份是普通用户,那么直接生产移动电源使用费用的结算订单即可;
17.在该订单结算方法中,通过在选择送出的移动电源时,对该些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进行改写,使该些移动电源能够标记租用者的身份,之后当该些移动电源被送回至电池仓的时候,对该些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进行读取,从而确定该些移动电源对应的租用者身份,并根据不同的租用者身份采用不同的方案进行订单的结算,不同的用户均只需要进行一次结算和支付,即使是车充用户也不需要再对移动电源使用费用和充电桩车充使用费用分别进行结算和支付。
18.应当注意的是,当存在多个互相关联的充电桩时,例如在充电场站或是具有多个充电桩的车库,那么车充用户使用车充功能对应的充电桩,与该车充用户使用移动电源租用功能的充电桩可以是不同的充电桩,也就是说,用户可以在第一个充电桩上对电动车辆进行充电,之后在第二个充电桩上租用移动电源,之后可以在第一个充电桩上结束充电,再到第二个充电桩上归还移动电源并进行总费用的订单结算。当然,这两个充电桩之间距离不应太远,以方便用户归还移动电源,但本方法并未摒弃上述的使用场景。
19.在获取租用指令后,还可根据当前时间信息生成对应的订单编号,在改写移动电源设备标识的同时,将该订单编号写入至设备标识中,之后在读取设备标识时,不仅可以获得该移动电源对应的租用者身份,还可以根据包括有时间信息的订单编号确定该移动电源的使用时长,再根据该使用时长确定该移动电源的使用费用,进而生成对应的结算订单。
20.其中,存在一种情况,即虽然是同一批租用的移动电源,但是各个移动电源的归还时间可能存在不同,因此对应每一个移动电源均生产对应且不同的订单编号,从而实现对每一个移动电源使用时长的独立确定。
21.在获取租用指令后,还根据该租用指令确定对应的用户信息,用户信息是用户在使用该充电桩的车充功能或移动电源租用功能时的验证信息,其可以通过用户自行注册得到,并且对于充电桩的车充功能和移动电源租用功能而言,如果是相同的用户使用该些功
能,那么对应的用户信息也是相同的;在改写移动电源设备标识的同时,可以将用户信息写入至设备标识中,在读取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时,会一同读取到该移动电源对应的用户信息,之后即可根据该用户信息判断是否存在对应该用户的车充进程,如果存在对应该用户的车充进程,并且该设备标识对应的是普通用户,则可以认为该用户是在租用完移动电源后再使用了充电桩的车充功能,此时即可将读取到的设备标识转记为是对应车充用户,并按照车充用户的订单结算方法进行车充使用费用和移动电源使用费用的订单结算。
22.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充电订单结算装置,其包括获取模块、处理模块和结算模块,该模块可以被安装至充电桩的本体上,使充电桩能够利用该些模块实现上述的订单结算方法。
23.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带有移动电源的充电桩,该充电桩可利用其设置的处理装置实现上述的订单结算方法;并且,该充电桩还设置有充放电模块,充放电模块可以接入外部电源从而对存放于电池仓内的移动电源进行充电,当外部电源因故障或连接断开导致未对充电桩供电时,充放电模块可以反向地从装入电池仓中的各移动电源处取电从而为充电桩内部的用电模块供电,此处的内部用电模块可以是内部的通信装置、显示装置和控制芯片等,该些用电模块在通常情况下是由充电桩接入的外部电源供电,但在外部电源断开的情况下,通过充放电模块即可利用移动电源为该些内部用电模块供电,从而方便用户进行结算等操作。
24.此外,处理装置还可以在选择送出移动电源时,保留至少等于预定数量的移动电源,也就是说,在移动电源被取走使用的过程中,当剩下的移动电源的数量达到一定的数值时,该些剩余的移动电源就不可再被取用,这是因为充电桩内部用电模块的功率需求存在一固定的数值,只有剩余的移动电源的总的供电功率能够满足该功率需求时,充放电模块才能够通过该些移动电源来为内部用电模块供电,否则会导致内部用电模块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出现。
附图说明
25.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6.图1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带有移动电源的充电桩订单结算方法的实施例的流程图;
27.图2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带有移动电源的充电桩的使用示意图;
28.图3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充电订单结算装置的使用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9.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且不应被看作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基于本发明实施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30.本发明的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上述附图中,除非另有明确限定,如使用术语“第
一”、“第二”或“第三”等,都是为了区别不同对象,而不是用于描述特定顺序。
31.本发明的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上述附图中,如使用术语“包括”、“具有”以及它们的变形,意图在于“包含但不限于”。
32.参照图1,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带有移动电源的充电桩订单结算方法,该订单结算方法应用于带有移动电源的充电桩。
33.以下首先对充电桩的结构进行介绍。
34.该充电桩适于接入外部电源并为电动车辆充电,其包括通常而言的充电桩的常规模块构件,此处的外部电源可以是市电或是储能电池。在外部电源未失电的情况下,该充电桩可包括交流输入系统、直流输出系统、交流输出系统和控制系统。
35.其中,交流输入系统包括大电流输入端子、rcd保护断路器、交流接触器、防雷器、中间继电器、开关电源、连接器等,用于实现市电与该充电桩的连接并可以将交流电转换成充电桩控制系统所需的直流电。直流输出系统包括整流模块、分流器、熔断器、直流继电器、直流充电枪、直流绝缘检测单元、直流电量采集单元等,其接入交流输入系统并可将交流电转换成电动汽车充电时所需的直流电,该直流电通过充电枪接入电动汽车。交流输出系统包括电流控制盒、交流充电枪、交流电量采集模块等,其接入交流输入系统并可作为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的电源输入。控制系统包括人机交互界面以及用于控制充电桩运行的控制芯片、处理器、存储器和通信装置等,用户可通过人机交互界面对充电桩进行充电、结算等操作,通信装置可以与云服务器或外部通信设备建立通信,从而根据外部指令对充电桩进行控制。
36.应当注意的是,上述各系统为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常规结构设计,以上仅是对本实施例提供的充电桩的一基础说明,本领域技术人员可根据本领域已知的公知常识实施上述部分的内容。
37.对于常规的充电桩而言,本实施例提供的充电桩包括有一本体,该本体设有若干电池仓。此处的本体是指充电桩的主体部分,该主体部分可以包括上述的交流输入系统、直流输入系统、交流输出系统和控制系统等,用户可通过该本体与该充电桩进行交互。电池仓设置在本体的左侧和/或右侧位置,当然位于前侧位置亦可,电池仓的位置并不会对充电桩的其他结构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38.其中,该充电桩还包括有一处理装置,该处理装置为上述控制系统的下位部件,其主要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该存储器用于存储处理器的可执行指令,处理器被配置为经由执行该可执行指令实现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带有移动电源的充电桩订单结算方法,该订单结算方法将在下方进行详细说明。
39.除电池仓外,该充电桩还包括若干移动电源和一充放电模块,其中的移动电源适于装入电池仓或从电池仓取出,并可在装入电池仓内的时候为充电桩的内部用电模块供电;充放电模块设有伸入电池仓的接线端子,该接线端子适于在移动电源装入电池仓时与移动电源连接,同时,充放电模块被配置为适于由处理装置控制以在上述的外部电源未对充电桩供电时从装入电池仓中的各移动电源取电以对充电桩内部用电模块供电,并被配置为适于从外部电源取电以对装入电池仓中的各移动电源充电。
40.应当说明的是,此处的充电桩内部用电模块,是指在通常情况下由交流输入系统所直接供电的用电负载,例如触控显示屏、音频播放器、控制芯片、指示灯、通信装置等,在
市电输入断开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继续接入电源,那么充电桩会处于完全不可用的状态,此时用户无法进行结算等操作。本实施例中的充电桩通过移动电源和充放电模块来为该些内部用电模块供电,可解决市电输入断开情况下充电桩无法使用的问题。
41.具体而言,充电桩的本体包括一金属或塑料材质的外壳,在该外壳上设置多个电池仓。作为一种实施方式,电池仓可以是由一整体构件挖出若干个仓室所形成,例如通过塑料注塑的方式一体成型一个电池盒,该电池盒上分布多个电池仓,相应的电子器件可通过后续装配的方式安装在该电池盒上,该电池盒可整体地安装在充电桩外壳上,充电桩外壳只需要开设一个大的开口即可;或者,作为另一种实施方式,各个电池仓之间也可以是相互独立的,例如通过塑料注塑的方式一体成型一个电池壳体,再将该电池壳体固定在充电桩外壳上,充电桩外壳上对应每个电池壳体的位置设置开口即可。
42.移动电源可以通过电池仓的仓口装入电池仓内或从电池仓内取出,充放电模块的接线端子伸入到电池仓内,当移动电源正确装入电池仓且装入到位时,接线端子会与移动电源形成连接,此处的连接为电气连接,充放电模块可通过接线端子向移动电源充电或从移动电源取电。应当注意的是,移动电源通常包括有电源管理功能,当移动电源电量充满时,其会阻止继续充电,因此充放电模块对移动电源的充电是指对还未充满电的移动电源进行充电,但不论是否充满电,只要移动电源正确装入电池仓,接线端子均会与移动电源连接。在本实施例中,移动电源的后端设有接线口,其可为usb口,接线端子为与该usb口对应的usb端子。其中,充放电模块主要为一双向dc/ac电路,其交流侧并联地与市电交流电和交流输入模块连接,其直流侧通过接线端子与移动电源连接。在市电正常供电的情况下,充放电模块将交流电转换为直流电后向移动电源充电,此时市电也正常向充电桩内部用电模块供电;在市电断开或因故障无法供电的情况下,移动电源通过接线端子与充放电模块连接,充放电模块交流侧通过交流输入模块向充电桩内部用电模块供电。
43.此外,上述的接线端子还可与移动电源形成通信连接,即可以对移动电源内部存储器进行读取和写入;移动电源内部存储器为可擦写存储器,该存储器内储存有对应该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该设备标识中包括多个可供读取和写入的属性值,该些属性值的作用在下方将进行详细论述。应当注意的是,若使用上述的接线端子与移动电源进行电气连接以及通信连接,那么充放电模块就不仅起到从移动电源中取电或对移动电源放电的作用,其还起到建立通信的作用,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使用usb口进行电气和通信的同时连接为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在此不多赘述。当然,也可以另行设置独立的接线端子来实现处理装置与移动电源的通信。
44.在本发明提供的带有移动电源的充电桩订单结算方法中,主要包括以下步骤:获取租用指令,依据租用指令判断租用者身份;选择一个或多个移动电源,依据租用指令对应的租用者身份改写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并将移动电源送出电池仓;在移动电源被装入电池仓时触发结算指令,读取装入的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并依据该设备标识生成结算订单。
45.其中,租用者身份包括当前使用充电桩车充功能的车充用户,以及未使用充电桩车充功能的普通用户。
46.生成结算订单的具体方法为:在读取到的设备标识对应车充用户时,判断对应该车充用户的车充进程是否终止,若是则生成包括车充使用费用和移动电源使用费用的结算订单,若否则生成包括移动电源使用费用的结算订单并等待当前车充进程终止后将该结算
订单与车充使用费用合并;在读取到的设备标识对应普通用户时,生成包括移动电源使用费用的结算订单。
47.此外,在该订单结算方法中,还包括:在获取租用指令后,生成包括当前时间信息的订单编号,并将订单编号写入所选择的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在读取设备标识时,依据订单编号确定移动电源的使用时长,并依据该使用时长确定移动电源使用费用。其中,对应每一移动电源均生成对应且不同的订单编号。
48.以及:依据租用指令确定用户信息,并将用户信息写入所选择的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在读取设备标识时,依据用户信息判断是否存在对应该用户的车充进程,若是且该设备标识对应普通用户,则将读取到的设备标识转记为对应车充用户。
49.具体而言,参照图2,该订单结算方法可利用用户终端和云服务器与充电桩之间进行人机交互,也可以在充电桩本身的人机交互界面上进行人机交互,本实施例以用户终端和云服务器为交互跟通讯的基础为例进行说明。
50.不论用户要使用车充功能还是移动电源租用功能,用户均需要进行对应服务平台的注册流程,在注册完毕后用户会获得对应的用户登录信息,并可依据该用户登录信息登录至用户终端上的应用程序,在登录后该用户终端即可储存对应该用户的用户信息并将该用户信息实时地与云服务器进行同步。
51.在使用车充功能时,用户可在到达充电桩位置后,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其他方式建立与该充电桩暂时的绑定关系,在充电桩的充电枪插入至电动车辆后,用户可通过用户终端上的人机交互界面控制充电桩开始充电,与此同时,充电桩开始对车充使用费用进行计费。若在该过程中,该用户没有在与该服务平台对应的充电桩上租用移动电源,则在用户点击结束计费或是充电桩对电动车辆的充电完成后,即可直接生成车充使用费用的结算订单,用户在通过用户终端跳转至支付程序对该结算订单进行支付即可。
52.若在车充过程中,用户还在与该服务平台对应的充电桩上租用移动电源,则用户终端会向云服务器发送租用指令,云服务器接收到租用指令后再下发至充电桩,充电桩依据该租用指令判断租用者身份,此时由于该用户的车充进程还未终止,该用户即为当前使用充电桩车充功能的车充用户;之后充电桩会依据该用户的请求,选择一个或多个移动电源,并依据接收到的租用指令中包括的租用者身份改写该些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后,再将该些移动电源送出电池仓;等到用户使用完毕移动电源并将移动电源装入至电池仓后,充电桩触发结算指令,对装入的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进行读取,此时充电桩读取到的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对应的是车充用户,因此在此时充电桩会判断对应该车充用户的车充进程是否终止,如果该车充用户的车充进程已经终止,则生成包括车充使用费用和移动电源使用费用的结算订单,如果该车充用户的车充进程还未终止,则生成包括移动电源使用费用的结算订单并预存该结算订单的信息至云服务器,之后等到该车充用户的车充进程终止后,再将与该车充用户对应的移动电源使用费用的结算订单与该车充使用费用的结算订单合并生成完整的结算订单。
53.应当注意的是,通常情况下,车充用户会在使用完移动电源后继续对电动车辆充电,而很少在车充完成后继续使用该充电桩附带的移动电源,因为用户一般在车充完成后就要离开充电桩位置,而如果用户离开充电桩位置,就难以归还移动电源。但是,为了避免上述情况发生,用户还可在使用完毕充电桩后预先地对车充使用费用进行结算,等到移动
电源归还后生成包括车充使用费用和移动电源使用费用的结算订单时,再查询该用户对应的车充使用费用是否已经支付,若支付则扣去该部分费用。
54.若是用户在未使用车充功能的情况下租用移动电源,则该用户会被标记为普通用户,移动电源在读取到对应普通用户的设备标识时,即可直接生成移动电源使用费用的结算订单,以供用户进行支付。
55.但是,存在一种情况,即用户在未使用车充功能的情况下租用移动电源,但在该用户使用移动电源的过程中,其还使用了充电桩的车充功能,此时在用户租用的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中包括的信息是该用户为普通用户,但实际上该用户存在一个车充进程。因此,在充电桩获取到租用指令后,还可依据该租用指令获得对应该用户的用户信息,并将该用户信息写入至所选择的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中,当用户归还移动电源时,还可读取到该移动电源对应的用户信息,充电桩即可依据该用户信息在云服务器或是本身的车充使用信息进行查询,判断是否存在对应该用户的车充进程,如果查询到了对应的车充进程,则在读取到设备标识对应普通用户的情况下,将该设备标识转记为对应车充用户,之后即可按照车充用户的结算逻辑进行订单结算。
56.此外,为了方便对移动电源的使用费用进行计算,充电桩在获取租用指令后,还生成包括当前时间信息的订单编号,该订单编号可在充电桩改写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的过程中一同写入至移动电源内的存储器,之后当该移动电源归还时,充电桩即可在读取设备标识时获取到订单编号,并依据该订单编号所对应的该移动电源使用起始时间以及当前时间来确定该移动电源的使用时长,再依据该使用时长来确定移动电源的使用费用。其中,由于存在一个用户在同一时刻或是不同时刻租用多个移动电源,但是又没有在同一时刻归还的情况,因此对应每一个被租用的移动电源均生成对应但是互不相同的订单编号,以对每一个移动电源的使用时长进行单独计算。
57.在上述的订单结算方法中,通过在选择送出的移动电源时,对该些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进行改写,使该些移动电源能够标记租用者的身份,之后当该些移动电源被送回至电池仓的时候,对该些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进行读取,从而确定该些移动电源对应的租用者身份,并根据不同的租用者身份采用不同的方案进行订单的结算,不同的用户均只需要进行一次结算和支付,即使是车充用户也不需要再对移动电源使用费用和充电桩车充使用费用分别进行结算和支付。
58.此外,参照图3,本发明还提供一充电订单结算装置的实施例,该充电订单结算装置可用于上述的充电桩,其可以是单独的部件,使用该部件可无需对充电桩的控制系统进行大幅度的改进,相当于在原有控制系统中外挂另一部件以实现该充电桩的订单结算。
59.具体而言,该充电订单结算装置包括:获取模块,其用于获取租用指令,所述租用指令用于判断租用者身份,所述租用者身份包括当前使用所述充电桩车充功能的车充用户,以及未使用所述充电桩车充功能的普通用户;处理模块,其用于根据所述租用指令选择一个或多个所述移动电源,并依据所述租用指令对应的租用者身份改写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并将移动电源送出所述电池仓;结算模块,其用于在所述移动电源被装入所述电池仓时触发结算指令,并读取装入的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以依据该设备标识生成结算订单;所述结算模块在读取到的所述设备标识对应车充用户时,判断对应该车充用户的车充进程是否终止,若是则生成包括车充使用费用和移动电源使用费用的结算订单,若否则生成包括移
动电源使用费用的结算订单并等待当前车充进程终止后将该结算订单与车充使用费用合并;在读取到的所述设备标识对应普通用户时,生成包括移动电源使用费用的结算订单。
60.其中,获取模块主要用于与云服务器或用户终端进行通信,在获取到租用指令后将该租用指令发送至处理模块,处理模块再依据该租用指令判断租用者身份,同时依据租用指令的请求选择一个或多个移动电源,并依据租用指令对应的租用者身份改写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后将该些移动电源送出电池仓;结算模块可在充电桩触发结算指令时工作,在读取到装入的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后再依据该设备标识生成相应的结算订单。具体的订单结算方法可参照上述内容。
61.上述说明书和实施例的描述,用于解释本发明保护范围,但并不构成对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定。通过本发明或上述实施例的启示,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结合公知常识、本领域的普通技术知识和/或现有技术,通过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或有限的试验可以得到的对本发明实施例或其中一部分技术特征的修改、等同替换或其他改进,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技术特征:
1.一种带有移动电源的充电桩订单结算方法,所述充电桩适于接入外部电源并为电动车辆充电,其特征是,所述充电桩包括:本体,其设有若干电池仓;和若干移动电源,其适于被装入或送出所述电池仓;所述移动电源适于在其装入所述电池仓内时为所述充电桩的内部用电模块供电;所述订单结算方法包括:获取租用指令,依据所述租用指令判断租用者身份;选择一个或多个所述移动电源,依据所述租用指令对应的租用者身份改写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并将移动电源送出所述电池仓;在所述移动电源被装入所述电池仓时触发结算指令,读取装入的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并依据该设备标识生成结算订单;其中,所述租用者身份包括当前使用所述充电桩车充功能的车充用户,以及未使用所述充电桩车充功能的普通用户;在读取到的所述设备标识对应车充用户时,判断对应该车充用户的车充进程是否终止,若是则生成包括车充使用费用和移动电源使用费用的结算订单,若否则生成包括移动电源使用费用的结算订单并等待当前车充进程终止后将该结算订单与车充使用费用合并;在读取到的所述设备标识对应普通用户时,生成包括移动电源使用费用的结算订单。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有移动电源的充电桩订单结算方法,其特征是,在获取所述租用指令后,生成包括当前时间信息的订单编号,并将所述订单编号写入所选择的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在读取所述设备标识时,依据所述订单编号确定所述移动电源的使用时长,并依据该使用时长确定移动电源使用费用。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带有移动电源的充电桩订单结算方法,其特征是,对应每一所述移动电源均生成对应且不同的所述订单编号。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有移动电源的充电桩订单结算方法,其特征是,依据所述租用指令确定用户信息,并将所述用户信息写入所选择的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在读取所述设备标识时,依据所述用户信息判断是否存在对应该用户的车充进程,若是且该设备标识对应普通用户,则将读取到的设备标识转记为对应车充用户。5.一种充电订单结算装置,其用于带有移动电源的充电桩,所述充电桩适于接入外部电源并为电动车辆充电,其特征是,所述充电桩包括:本体,其设有若干电池仓;和若干移动电源,其适于被装入或送出所述电池仓;所述充电订单结算装置包括:获取模块,其用于获取租用指令,所述租用指令用于判断租用者身份,所述租用者身份包括当前使用所述充电桩车充功能的车充用户,以及未使用所述充电桩车充功能的普通用户;处理模块,其用于根据所述租用指令选择一个或多个所述移动电源,并依据所述租用指令对应的租用者身份改写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并将移动电源送出所述电池仓;
结算模块,其用于在所述移动电源被装入所述电池仓时触发结算指令,并读取装入的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以依据该设备标识生成结算订单;所述结算模块在读取到的所述设备标识对应车充用户时,判断对应该车充用户的车充进程是否终止,若是则生成包括车充使用费用和移动电源使用费用的结算订单,若否则生成包括移动电源使用费用的结算订单并等待当前车充进程终止后将该结算订单与车充使用费用合并;在读取到的所述设备标识对应普通用户时,生成包括移动电源使用费用的结算订单。6.一种带有移动电源的充电桩,所述充电桩适于接入外部电源并为电动车辆充电,其特征是,所述充电桩包括:本体,其设有若干电池仓;若干移动电源,其适于被装入或送出所述电池仓,并适于在其装入所述电池仓内时为所述充电桩的内部用电模块供电;和处理装置,其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所述处理器的可执行指令,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经由执行所述可执行指令实现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订单结算方法。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带有移动电源的充电桩,其特征是,所述充电桩还包括充放电模块,其适于由所述处理装置控制以在所述外部电源未对所述充电桩供电时从装入所述电池仓中的各移动电源取电,以对所述充电桩的内部用电模块供电,或从所述外部电源取电以对装入所述电池仓中的各移动电源充电。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带有移动电源的充电桩,其特征是,所述处理装置在选择送出所述电池仓的移动电源时,保留至少等于预定数量的移动电源;所述预定数量由所述移动电源的供电功率及所述充电桩的内部用电模块的功率需求所确定。

技术总结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带有移动电源的充电桩订单结算方法、订单结算装置、充电桩,该订单结算方法通过在选择送出的移动电源时,对该些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进行改写,使该些移动电源能够标记租用者的身份,之后当该些移动电源被送回至电池仓的时候,对该些移动电源的设备标识进行读取,从而确定该些移动电源对应的租用者身份,并根据不同的租用者身份采用不同的方案进行订单的结算,不同的用户均只需要进行一次结算和支付,即使是车充用户也不需要再对移动电源使用费用和充电桩车充使用费用分别进行结算和支付。结算和支付。结算和支付。


技术研发人员:范浩 黎整 贾礼杰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深圳市科华恒盛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3.04.20
技术公布日:202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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