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脚踏发光地板灯的制作方法

未命名 09-20 阅读:60 评论:0


1.本实用新型涉及地板灯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脚踏发光地板灯。


背景技术:

2.发光地板是一种智能互动地板,可以通过踩踏、跳跃等动作触发各种不同的互动效果,比如音乐、灯光、影像等。一般来说,发光地板的结构包括多个独立的模块,这些模块可以拼接成不同的形状,以满足不同场合和用途的需求。每个模块内部包含了led灯、传感器、控制芯片等组件,这些组件相互协作,实现了互动效果的响应和显示。
3.但现有的发光地板需要固定安装使用,需要先确定安装位置和场地准备,确保地面平整;随后设备和材料,根据产品规格,准备好相应的发光地板模块、控制器、电源适配器、连接线等设备和材料;后续还需连接控制器和电源,安装模块和接线。步骤繁琐,不能随时随地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4.基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脚踏发光地板灯,结构紧凑,使用方便,通过设有装配于一体的框体、灯板、感应线以及保护套,能够随时使用,以解决现有发光地板需要繁琐安装、调试的问题。
5.为了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6.一种脚踏发光地板灯,包括:
7.框体,所述框体的上部设有一开口;
8.设置于所述框体内的灯板;
9.设置于所述框体内的感应线,所述感应线电性连接有感应电路板,所述感应电路板与所述灯板电性连接;
10.以及套接于所述框体外周的保护套。
11.进一步地,所述框体包括底板及设置于所述底板四边的边板。
12.进一步地,所述边板的的外壁设有套接凸台;所述保护套的内壁设有与所述套接凸台对应设置的套接凹槽。
13.进一步地,所述底板的上端设有以供承托所述灯板底端的支撑块。
14.进一步地,所述灯板包括边框、设置于所述边框内的透光板、以及设置于所述边框及所述透光板之间的led灯条;所述led灯条与所述感应电路板电性连接。
15.进一步地,所述感应线设置于所述灯板的上表面。
16.进一步地,所述灯板上表面设有透明保护板。
17.进一步地,所述透明保护板上表面设有装饰板。
18.进一步地,所述框体上设有以供容纳所述透明保护板及所述装饰板的装配槽。
19.进一步地,所述感应电路板电性连接有储电池及开关。
20.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21.上述脚踏发光地板灯,通过设有装配于一体的框体、灯板、感应线以及保护套,当儿童用手或脚踩至装饰板时,感应线受到感应,然后给信号给感应电路板启动电路,继而给灯板进行通电,使得本地板灯工作亮起,对比于现有的发光地板需要繁琐安装、调试才能使用的方案,本发光地板灯无需安装,使用便捷。
附图说明
22.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正面整体结构示意图;
23.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反面整体结构示意图;
24.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框体的结构示意图;
25.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局部剖视结构示意图;
26.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灯板的爆炸结构示意图;
27.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使用时的状态示意图。
28.10、框体;11、底板;12、边板;13、套接凸台;14、支撑块;15、装配槽;20、灯板;21、边框;22、透光板;23、led灯条;30、感应线;31、感应电路板;32、储电池;33、开关;40、保护套;41、套接凹槽;42、把手槽;50、透明保护板;60、装饰板。
具体实施方式
29.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的理解更加透彻全面。
30.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
31.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32.如图1-图6所示,一种脚踏发光地板灯,包括:框体10、灯板20、感应线30以及保护套40;
33.所述框体10作为本地板灯的承载件,所述框体10的上部设有一开口;所述框体10包括底板11及设置于所述底板11四边的边板12;
34.所述灯板20设置于所述框体10内;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底板11的上端设有以供承托所述灯板20底端的支撑块14,灯板20通过支撑块14设置于底板11的上方;所述灯板20包括边框21、设置于所述边框21内的透光板22、以及设置于所述边框21及所述透光板22之间的led灯条23;所述led灯条23与所述感应电路板31电性连接;当led灯条23接电后会亮起,透光板22选用透明亚克力板,会将led灯条23的光源进行扩散,起到整体照亮的效果;
35.所述感应线30设置于所述框体10内,所述感应线30电性连接有感应电路板31,所述感应电路板31与所述灯板20电性连接;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感应线30设置于所述灯板20的上表面,感应线30组成感应电路,当儿童用手或脚踩至表面时,由于人体带有静电,感应
线30受到感应,然后给信号给感应电路板31启动电路,继而给灯板20进行通电,使得本地板灯工作亮起;
36.进一步地,所述感应电路板31电性连接有储电池32及开关33,储电池32设置于所述框体10内,所述开关33设置于所述底板11的下端,通过设有储电池32能使得本发光地板灯蓄电使用,提高使用便捷性;
37.由于本地板灯使用环境设定为踩踏式使用,为保护灯板20,延长使用寿命,所述灯板20上表面设有透明保护板50,具体地,透明保护板50采用钢化玻璃,以提高负荷能力;
38.而现有的地板灯仅有亮起的效果,而增加视角效果也仅仅是通过led灯条23不同的颜色、闪烁而形成不同的效果,进一步地,为增加视角效果,本实施例中透明保护板50上表面还设有装饰板60,装饰板60为透明或半透明结构,其内部填充有液体,液体可以是水与甘油的混合,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充颜料、闪粉、滚珠等物料,结合灯光能展现出不同的视角效果,提高对儿童的吸引度;
39.进一步地,所述框体10上设有以供容纳所述透明保护板50及所述装饰板60的装配槽15,装配槽15在安装时能够提供承载作用,增加稳固性;
40.所述保护套40套接于所述框体10外周,起到保护的作用;在本实施例中,所述保护套40采用eva材质制成,质地柔软,能包裹住框体10,起到保护儿童,防磕碰的作用。在包裹后,保护套40的底端面位于框体10的底端面以下,保护套40的底端面会与地面直接接触,起到防滑的作用。并且,保护套40的外壁设有把手槽42,以便于本地板灯进行运输;
41.为提高套接后的稳固性,所述边板12的的外壁设有套接凸台13;所述保护套40的内壁设有与所述套接凸台13对应设置的套接凹槽41。
42.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43.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技术特征:
1.一种脚踏发光地板灯,其特征在于,包括:框体,所述框体的上部设有一开口;设置于所述框体内的灯板;设置于所述框体内的感应线,所述感应线电性连接有感应电路板,所述感应电路板与所述灯板电性连接;以及套接于所述框体外周的保护套。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脚踏发光地板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框体包括底板及设置于所述底板四边的边板。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脚踏发光地板灯,其特征在于,所述边板的的外壁设有套接凸台;所述保护套的内壁设有与所述套接凸台对应设置的套接凹槽。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脚踏发光地板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的上端设有以供承托所述灯板底端的支撑块。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脚踏发光地板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灯板包括边框、设置于所述边框内的透光板、以及设置于所述边框及所述透光板之间的led灯条;所述led灯条与所述感应电路板电性连接。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脚踏发光地板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感应线设置于所述灯板的上表面。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脚踏发光地板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灯板上表面设有透明保护板。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脚踏发光地板灯,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保护板上表面设有装饰板。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脚踏发光地板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框体上设有以供容纳所述透明保护板及所述装饰板的装配槽。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脚踏发光地板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感应电路板电性连接有储电池及开关。

技术总结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脚踏发光地板灯,包括框体,所述框体的上部设有一开口;设置于所述框体内的灯板;设置于所述框体内的感应线,所述感应线电性连接有感应电路板,所述感应电路板与所述灯板电性连接;以及套接于所述框体外周的保护套。上述脚踏发光地板灯,通过设有装配于一体的框体、灯板、感应线以及保护套,当儿童用手或脚踩至装饰板时,感应线受到感应,然后给信号给感应电路板启动电路,继而给灯板进行通电,使得本地板灯工作亮起,对比于现有的发光地板需要繁琐安装、调试才能使用的方案,本发光地板灯无需安装,使用便捷。使用便捷。使用便捷。


技术研发人员:成伟伦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东莞天志木制品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3.05.30
技术公布日:2023/9/19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航家之家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航家号发表,未经原创作者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链接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获得书面授权使用航空之家内容时,须注明作者及来源 “航空之家”。如非法使用航空之家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的,航空之家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航空之家官方QQ:2926969996)

航空之家 https://www.aerohome.com.cn/

飞机超市 https://mall.aerohome.com.cn/

航空资讯 https://news.aerohome.com.cn/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