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用例的同步方法、装置、设备、存储介质及程序产品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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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技术涉及计算机技术,尤其涉及一种需求用例的同步方法、装置、设备、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及计算机程序产品。
背景技术:
2.需求管理系统中有很多相似的需求服务,如对于支付场景,存在应用程序(app,application)支付、网页页面(h5)支付、java servlet应用程序编程接口(jsapi,java servlet 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支付等多种支付渠道。当众多相似需求服务中某一需求服务的功能得到更新后,需将更新的功能同步到其他相似的需求服务中时,如app支付具有指纹验证功能后,将指纹验证功能推广同步到h5支付或jsapi支付渠道时,需要同时更新多个需求服务中的需求用例。
3.相关技术所采用的同步策略通常是在研发代码工具中进行不同代码版本的对比,并对代码内容进行插入或者替换的同步操作,此种方式需要逐个对每个需求服务中的每个需求用例涉及的代码进行比对、同步操作,同步效率较低,且无法直观查看同步效果,容易遗漏或出错,导致同步的准确度不高。
技术实现要素:
4.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需求用例的同步方法、装置、设备、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及计算机程序产品,能够提高同步效率和准确度。
5.本技术实施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6.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需求用例的同步方法,包括:
7.在需求对比视图的第一区域中,显示第一需求服务对应的至少一个第一需求用例,在第二区域中显示第二需求服务对应的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以及同步控件;
8.其中,所述第一需求服务和所述第二需求服务用于实现目标功能;所述同步控件,用于对所述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同步;
9.响应于基于所述同步控件触发的同步指令,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
10.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需求用例的同步装置,包括:
11.显示模块,用于在需求对比视图的第一区域中,显示第一需求服务对应的至少一个第一需求用例,在第二区域中显示第二需求服务对应的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以及同步控件;
12.其中,所述第一需求服务和所述第二需求服务用于实现目标功能;所述同步控件,用于对所述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同步;
13.同步模块,用于响应于基于所述同步控件触发的同步指令,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
14.上述方案中,所述显示模块,还用于在需求对比视图中显示同步开启控件;响应于
针对所述同步开启控件的触发操作,将需求对比模式调整为需求同步模式;在所述需求同步模式下,在所述需求对比视图的第一区域中,显示第一需求服务对应的至少一个可供操作的第一需求用例,并在第二区域中显示第二需求服务对应的至少一个可供操作的第二需求用例。
15.上述方案中,所述同步模块,还用于响应于针对所述至少一个第一需求用例中目标需求用例的选择操作,将所述目标需求用例作为待同步的需求用例;响应于基于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和所述同步控件触发的同步指令,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
16.上述方案中,所述同步模块,还用于响应于针对所述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中目标原始需求用例的选择操作,获取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并基于所述位置确定同步位置;基于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响应于针对所述同步控件的触发操作,接收到所述同步指令;响应于所述同步指令,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所述同步位置。
17.上述方案中,所述基于所述位置确定同步位置之后,所述装置还包括:清空模块,用于在所述需求对比视图中,显示处于可操作状态的清空控件;响应于针对所述清空控件的触发操作,清空所述选择操作,并控制所述清空控件由所述可操作状态切换为不可操作状态。
18.上述方案中,当所述同步控件用于对所述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插入时,所述将所述目标需求用例作为待同步的需求用例之后,所述同步模块,还用于在所述第二区域中,采用第一显示样式显示所述第二需求用例中至少一个可供插入的原始需求用例,并采用第二显示样式显示所述第二需求用例中不可插入的原始需求用例;其中,所述第一显示样式表征相应的原始需求用例处于可操作状态,所述第二显示样式表征相应的原始需求用例处于不可操作状态;响应于针对所述至少一个可供插入的原始需求用例中目标原始需求用例的选择操作,获取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
19.上述方案中,所述同步模块,还用于当所述同步控件用于对所述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替换时,将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确定为所述同步位置;将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处于所述同步位置处的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替换为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
20.上述方案中,所述同步模块,还用于当所述同步控件用于对所述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插入时,将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与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相邻的下一个位置确定为所述同步位置;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插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所述同步位置。
21.上述方案中,所述同步模块,还用于分别获取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对应的第一需求类型,以及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对应的第二需求类型;基于所述第一需求类型和所述第二需求类型,对所述目标需求用例能否插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所述同步位置进行合法性验证;当验证通过后,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插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所述同步位置。
22.上述方案中,所述同步模块,还用于当所述同步控件用于对所述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替换时,基于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响应于针对所述同
步控件的触发操作,接收到所述同步指令;响应于所述同步指令,自动将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被替换的原始目标需求用例,替换为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其中,所述原始目标需求用例与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在内容上存在不同、且用于实现相同功能。
23.上述方案中,所述同步模块,还用于当所述同步控件用于对所述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插入时,基于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响应于针对所述同步控件的第一触发操作,显示用于提示对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插入位置进行选择的位置选择提示信息;基于所述位置选择提示信息,响应于针对所述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中目标原始需求用例的选择操作,确定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响应于针对所述同步控件的第二触发操作,接收到所述同步指令;响应于所述同步指令,将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与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相邻的下一个位置确定为目标插入位置,并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插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插入位置。
24.上述方案中,所述同步模块,还用于当所述同步控件用于对所述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插入时,基于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响应于针对所述同步控件的第三触发操作,显示用于对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插入位置进行推荐设置的位置推荐信息,所述位置推荐信息中包括推荐的目标插入位置;响应于针对所述位置推荐信息的确定操作,接收到所述同步指令;响应于所述同步指令,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插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插入位置。
25.上述方案中,所述同步模块,还用于响应于针对所述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中目标原始需求用例的选择操作,将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作为被替换的需求用例;当所述同步控件用于对所述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替换时,基于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响应于针对同步控件的触发操作,接收到所述同步指令;响应于所述同步指令,自动从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筛选出与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相对应的目标需求用例,并将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替换为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
26.上述方案中,所述同步模块,还用于响应于基于所述同步控件触发的同步指令,确定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即将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同步位置对应的待同步需求用例;获取所述目标需求用例与所述待同步需求用例之间的关联关系;当所述关联关系表征所述目标需求用例与所述待同步需求用例满足同步关联规则时,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所述同步位置。
27.上述方案中,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之后,所述装置还包括:保存模块,用于在所述需求对比视图中显示保存控件;响应于针对所述保存控件的触发操作,将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保存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的用例库中;其中,所述用例库中保存的需求用例,用于在对所述第二需求服务的需求用例进行需求比对时显示。
28.上述方案中,所述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之前,所述装置还包括:撤销显示模块,用于在所述需求对比视图中,采用第三显示样式显示撤销控件,所述第三显示样式表征所述撤销控件处于不可操作状态;所述将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保存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的用例库中之前,所述装置还包括:撤销模块,用于采用第四显示样式显示所述撤销控件,所述第四显示样式表征所
述撤销控件处于可操作状态;响应于针对处于可操作状态的所述撤销控件的触发操作,从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撤销同步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并控制所述撤销控件由所述第四显示样式恢复至所述第三显示样式。
29.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30.存储器,用于存储可执行指令;
31.处理器,用于执行所述存储器中存储的可执行指令时,实现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需求用例的同步方法。
32.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可执行指令,用于引起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需求用例的同步方法。
33.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计算机程序或指令,所述计算机程序或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需求用例的同步方法。
34.本技术实施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35.应用本技术实施例,在需求对比视图的第一区域中,显示第一需求服务对应的至少一个第一需求用例,在第二区域中显示第二需求服务对应的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以及同步控件;响应于基于同步控件触发的同步指令,将第一需求服务中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第二需求服务;如此,在对具有相同功能的需求服务中某一用于实现不同功能的需求用例进行同步时,由于在需求对比视图中显示了不同需求服务所包括的需求用例,从中便于通过同步控件将第一需求服务中不同于第二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第二需求服务中,提高了同步效率,且同步效果可实时显示在需求对比视图中便于用户查看,同步的准确度得到了提高。
附图说明
36.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需求用例的同步系统100的架构示意图;
37.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500的结构示意图;
38.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需求用例的同步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39.图4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需求对比示意图;
40.图5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需求用例的同步示意图;
41.图6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需求用例的同步示意图;
42.图7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需求用例的同步示意图;
43.图8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需求用例的同步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44.图9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需求用例的同步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45.为了使本技术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技术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所描述的实施例不应视为对本技术的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46.在以下的描述中,涉及到“一些实施例”,其描述了所有可能实施例的子集,但是可以理解,“一些实施例”可以是所有可能实施例的相同子集或不同子集,并且可以在不冲突的情况下相互结合。
47.在以下的描述中,所涉及的术语“第一\第二
…”
仅仅是区别类似的对象,不代表针对对象的特定排序,可以理解地,“第一\第二
…”
在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互换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以使这里描述的本技术实施例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以外的顺序实施。
48.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技术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本技术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限制本技术。
49.对本技术实施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之前,对本技术实施例中涉及的名词和术语进行说明,本技术实施例中涉及的名词和术语适用于如下的解释。
50.1)客户端,终端中运行的用于提供各种服务的应用程序,例如需求管理客户端、视频客户端、游戏客户端等。
51.2)响应于,用于表示所执行的操作所依赖的条件或者状态,当满足所依赖的条件或状态时,所执行的一个或多个操作可以是实时的,也可以具有设定的延迟;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所执行的多个操作不存在执行先后顺序的限制。
52.3)需求用例,是指参与者为了实现对应需求服务中某一功能所执行的步骤,一个需求服务可涉及多个需求用例,每个需求用例对应的功能属于相应需求服务对应功能的子功能,例如,需求服务用于实现支付功能,实现该需求服务需要按照请求-校验-响应-反馈这四个步骤进行执行,则请求-校验-响应-反馈分别对应一个需求用例,即请求需求用例(用于实现支付请求功能)、校验需求用例(用于实现请求校验功能)、响应需求用例(用于实现支付响应功能)和反馈需求用例(用于实现支付反馈功能),可以理解的是,每个需求用例可以包括至少一个子需求用例,如以校验需求用例为例,校验需求用例用于验证支付请求的合法性,其可包括验证支付系统反馈结果、验证是否向用户提示支付欺诈风险,等等。
53.参见图1,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需求用例的同步系统100的架构示意图,为实现支撑一个示例性应用,终端(示例性示出了终端400-1和终端400-2)通过网络300连接服务器200,网络300可以是广域网或者局域网,又或者是二者的组合,使用无线链路实现数据传输。
54.在实际应用中,终端可以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各种类型的用户终端,还可以为台式计算机、电视机或者这些数据处理设备中任意两个或多个的组合;服务器200既可以为单独配置的支持各种业务的一个服务器,亦可以配置为一个服务器集群,还可以为云服务器等。
55.在实际应用中,终端上设置有客户端,如需求管理客户端、视频客户端、游戏客户端等。当用户通过终端上的客户端进行不同需求服务(如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对比时,终端发送对比请求至服务器200;服务器200基于对比请求,获取第一需求服务所包括的至少一个第一需求用例、以及第二需求服务所包括的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并对第一需求用例和第二需求用例是否用于实现相同功能进行识别,并将识别结果反馈至终端,终端接收到识别结果后,在需求对比视图的第一区域中,显示第一需求服务对应的至少一个第一需求用例,在第二区域中显示第二需求服务对应的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以及同步控件;当终端接收到基于同步控件触发的同步指令时,即可响应于同步指令,将第一需求服务中不同于第二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第二需求服务中,提高了同步效率,且同步效果可实时显示在需求对比视图中便于用户查看,同步的准确度得到了提高。
56.参见图2,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500的结构示意图,在实际应用中,电子设备500可以为图1中的终端或服务器200,以电子设备为图1所示的终端为例,对实施本技术实施例的需求用例的同步方法的电子设备进行说明。图2所示的电子设备500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510、存储器550、至少一个网络接口520和用户接口530。电子设备500中的各个组件通过总线系统540耦合在一起。可理解,总线系统540用于实现这些组件之间的连接通信。总线系统540除包括数据总线之外,还包括电源总线、控制总线和状态信号总线。但是为了清楚说明起见,在图3中将各种总线都标为总线系统540。
57.处理器510可以是一种集成电路芯片,具有信号的处理能力,例如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dsp,digital signal processor),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等,其中,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
58.用户接口530包括使得能够呈现媒体内容的一个或多个输出装置531,包括一个或多个扬声器和/或一个或多个视觉显示屏。用户接口530还包括一个或多个输入装置532,包括有助于用户输入的用户接口部件,比如键盘、鼠标、麦克风、触屏显示屏、摄像头、其他输入按钮和控件。
59.存储器550可以是可移除的,不可移除的或其组合。示例性的硬件设备包括固态存储器,硬盘驱动器,光盘驱动器等。存储器550可选地包括在物理位置上远离处理器510的一个或多个存储设备。
60.存储器550包括易失性存储器或非易失性存储器,也可包括易失性和非易失性存储器两者。非易失性存储器可以是只读存储器(rom,read only memory),易失性存储器可以是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本技术实施例描述的存储器550旨在包括任意适合类型的存储器。
61.在一些实施例中,存储器550能够存储数据以支持各种操作,这些数据的示例包括程序、模块和数据结构或者其子集或超集,下面示例性说明。
62.操作系统551,包括用于处理各种基本系统服务和执行硬件相关任务的系统程序,例如框架层、核心库层、驱动层等,用于实现各种基础业务以及处理基于硬件的任务;
63.网络通信模块552,用于经由一个或多个(有线或无线)网络接口520到达其他计算设备,示例性的网络接口520包括:蓝牙、无线相容性认证(wifi)、和通用串行总线(usb,universal serial bus)等;
64.呈现模块553,用于经由一个或多个与用户接口530相关联的输出装置531(例如,显示屏、扬声器等)使得能够呈现信息(例如,用于操作外围设备和显示内容和信息的用户接口);
65.输入处理模块554,用于对一个或多个来自一个或多个输入装置532之一的一个或多个用户输入或互动进行检测以及翻译所检测的输入或互动。
66.在一些实施例中,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需求用例的同步装置可以采用软件方式实现,图2示出了存储在存储器550中的需求用例的同步装置555,其可以是程序和插件等形式的软件,包括以下软件模块:显示模块5551和同步模块5552,这些模块是逻辑上的,因此根据所实现的功能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或进一步拆分,将在下文中说明各个模块的功能。
67.在另一些实施例中,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需求用例的同步装置可以采用硬件方式
实现,作为示例,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需求用例的同步装置可以是采用硬件译码处理器形式的处理器,其被编程以执行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需求用例的同步方法,例如,硬件译码处理器形式的处理器可以采用一个或多个应用专用集成电路(asic,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dsp、可编程逻辑器件(pld,programmable logic device)、复杂可编程逻辑器件(cpld,complex programmable logic device)、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field-programmable gate array)或其他电子元件。
68.基于上述对本技术实施例的提供的需求用例的同步系统的说明,下面对本技术实施例的提供的需求用例的同步方法进行说明,在实际实施时,该方法可由图1所示的终端或服务器200单独实施,还可由图1所示的终端和服务器200协同实施。接下来将结合图1及图3,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需求用例的同步方法的流程示意图,以图1所示的终端单独实施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需求用例的同步方法为例进行说明。
69.步骤101:终端在需求对比视图的第一区域中,显示第一需求服务对应的至少一个第一需求用例,在第二区域中显示第二需求服务对应的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以及同步控件;
70.其中,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用于实现目标功能,即这两个需求服务用于实现相同的功能,如第一需求服务为app支付、第二需求服务为h5支付,两者均用于实现支付功能;一个需求服务可涉及多个需求用例,每个需求用例对应的功能属于相应需求服务对应功能的子功能,如第一需求服务(用于实现支付功能)包括需求用例a1(用于实现支付请求功能)、需求用例a2(用于实现请求校验功能)、需求用例a3(用于实现响应功能),等等。并且,第一需求服务所包括的至少一个第一需求用例和第二需求服务所包括的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中用于实现相同功能的需求用例可存在对应关系,如第一需求服务中用于实现支付请求功能的需求用例a1和第二需求服务中用于实现支付请求功能的需求用例b1在需求对比视图中以对应关系(左右对应)进行显示;第一需求服务所包括的至少一个第一需求用例和第二需求服务所包括的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中存在用于实现不同功能的需求用例,即为待同步的需求用例,则在不具备该待同步的需求用例的需求服务中用空白行代替,例如,第一需求服务中具有实现功能1的第一需求用例a2,第二需求组服务中不具有实现功能1的第二需求用例,则在第二需求服务中与第一需求用例a2相对应的位置处以空白行显示。当然,在实际应用中,第一需求服务所包括的至少一个第一需求用例和第二需求服务所包括的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中用于实现相同功能的需求用例在需求对比视图中也可不以对应关系进行显示。
71.同步控件用于对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待同步的需求用例)进行同步,其中,所谓不同的需求用例包括两个需求服务中具有不同功能对应的需求用例,如第一需求服务为具有指纹验证功能的app支付服务,第二需求服务为尚未具有指纹验证功能的h5支付服务,则认为第一需求服务中具有用于实现指纹验证功能的需求用例,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具有用于实现指纹验证功能的需求用例,则将用于实现指纹验证功能的需求用例作为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此外,不同的需求用例还可包括两个需求服务中部分不同功能对应的需求用例,例如,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均具有指纹验证功能,但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指纹验证功能比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指纹验证功能的安全性高,则可认为第一需求服务中指纹验证功能为第二需求服务中指纹验证功
能的升级版本,则将两个指纹验证功能版本中不同的需求用例作为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
72.在一些实施例中,终端可通过如下方式在需求对比视图的第一区域中,显示第一需求服务对应的至少一个第一需求用例,在第二区域中显示第二需求服务对应的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在需求对比视图中显示同步开启控件;响应于针对同步开启控件的触发操作,将需求对比模式调整为需求同步模式;在需求同步模式下,在需求对比视图的第一区域中,显示第一需求服务对应的至少一个可供操作的第一需求用例,并在第二区域中显示第二需求服务对应的至少一个可供操作的第二需求用例。
73.参见图4,图4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需求对比示意图,在需求对比视图中显示处于需求对比模式下的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分别包括的需求用例(可供观察、不可操作),以及同步开启控件401,当用户触发同步开启控件时,终端响应于该触发操作,将需求对比模式调整为需求同步模式,在需求同步模式下,显示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分别包括的需求用例(如需求用例关联有可供操作选择的选项或选择框,可供操作)以及同步控件402(如替换控件、插入控件)。其中,第一需求服务(待同步需求服务)处于需求对比视图中的第一区域(左区域)中,第二需求服务(被同步需求服务)处于需求对比视图中的第二区域(右区域)中,例如,第一需求服务为具有指纹验证功能的app支付服务,第二需求服务为尚未具有指纹验证功能的h5支付服务,需将app支付服务中的指纹验证功能同步至h5支付服务中,则在需求对比视图中的第一区域显示app支付服务所包括的多个需求用例(包括用于实现指纹验证功能的需求用例),并在对比视图中的第二区域显示h5支付服务所包括的多个需求用例(不包括用于实现指纹验证功能的需求用例、或所具有的用于实现指纹验证功能的需求用例有待更新),通过同步控件即可将app支付服务中用于实现指纹验证功能的需求用例同步至h5支付服务中,以使h5支付服务同样具有app支付服务中的指纹验证功能。
74.步骤102:响应于基于同步控件触发的同步指令,将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第二需求服务。
75.在一些实施例中,终端可通过如下方式响应于基于同步控件触发的同步指令,将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第二需求服务:响应于针对至少一个第一需求用例中目标需求用例的选择操作,将目标需求用例作为待同步的需求用例;响应于基于目标需求用例和同步控件触发的同步指令,将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第二需求服务。
76.这里,在同步时,先从待同步的第一需求服务所包括的需求用例中选择待同步的目标需求用例,然后基于已选择的目标需求用例和同步控件触发相应的同步指令,并响应于该同步指令,将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第二需求服务中,以使第二需求服务具有目标需求用例实现的功能。
77.在一些实施例中,终端可通过如下方式响应于基于目标需求用例和同步控件触发的同步指令,将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第二需求服务:响应于针对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中目标原始需求用例的选择操作,获取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并基于位置确定同步位置;基于目标需求用例,响应于针对同步控件的触发操作,接收到同步指令;响应于同步指令,将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第二需求服务中的同步位
置。
78.这里,在从待同步的第一需求服务所包括的需求用例中选择待同步的目标需求用例后,可从被同步的第二需求服务中确定同步位置(如插入位置或替换位置),如通过点击第二需求服务中目标原始需求用例对应的选项或选择框,先确定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并基于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确定同步位置;在确定同步位置后,当用户触发同步控件时,终端响应于该触发操作,接收到同步指令,并响应于该同步指令,将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第二需求服务中的同步位置处,以在第二需求服务中的同步位置处显示目标需求用例。
79.在一些实施例中,终端可通过如下方式基于位置确定同步位置:当同步控件用于对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替换时,将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确定为同步位置;相应的,终端可通过如下方式将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第二需求服务中的同步位置:将第二需求服务中处于同步位置处的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替换为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
80.这里,当确定第二需求服务中的原始需求用例后,若同步控件用于不同需求用例间的替换,则将第二需求服务中的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作为同步位置(即替换位置),并将第二需求服务中处于同步位置处的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替换为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以使第二需求服务具有第一需求服务中目标需求用例所实现的功能。
81.在一些实施例中,终端可通过如下方式基于位置确定同步位置:当同步控件用于对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插入时,将第二需求服务中与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相邻的下一个位置确定为同步位置;相应的,终端可通过如下方式将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第二需求服务中的同步位置:将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插入至第二需求服务中的同步位置。
82.这里,当确定第二需求服务中的原始需求用例后,若同步控件用于不同需求用例间的插入,则将第二需求服务中的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相邻的下一个位置确定为同步位置(即插入位置),并将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插入至第二需求服务中的同步位置,以使第二需求服务具有第一需求服务中目标需求用例所实现的功能。
83.在一些实施例中,终端可通过如下方式将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插入至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所述同步位置:分别获取目标需求用例对应的第一需求类型,以及目标原始需求用例对应的第二需求类型;基于第一需求类型和第二需求类型,对目标需求用例能否插入至第二需求服务中的同步位置进行合法性验证;当验证通过后,将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插入至第二需求服务中的同步位置。
84.这里,在将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插入至第二需求服务中的同步位置前,对目标需求用例能否插入至第二需求服务中的同步位置进行合法性校验,例如,对于用于实现支付功能的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若从第一需求服务中选择的目标需求用例用于实现支付响应功能,则按照实现该需求服务所需的请求-校验-响应-反馈这四个步骤对目标需求用例是否能够插入至同步位置进行合法性校验,若同步位置位于用于实现请求校验功能的需求用例(校验步骤)后、且位于用于实现支付反馈功能的需求用例(反馈步骤)前,则认为验证通过(即目标需求用例能够插入至同步位置),在验证通过后,才将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插入至第二需求服务中的同步位置处,如此,能够避免将第一
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插入至第二需求服务中不适合的位置处,提高了同步的准确度。
85.在一些实施例中,当同步控件用于对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插入时,终端在将目标需求用例作为待同步的需求用例之后,还可在第二区域中,采用第一显示样式显示第二需求用例中至少一个可供插入的原始需求用例,并采用第二显示样式显示第二需求用例中不可插入的原始需求用例;其中,第一显示样式表征相应的原始需求用例处于可操作状态,第二显示样式表征相应的原始需求用例处于不可操作状态;相应的,终端可通过如下方式响应于针对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中目标原始需求用例的选择操作,获取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响应于针对至少一个可供插入的原始需求用例中目标原始需求用例的选择操作,获取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
86.这里,当同步控件用于对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插入时,在用户从第一区域中的第一需求服务中选中待同步的目标需求用例前,采用相同的显示样式显示第二需求服务中的各第二需求用例,用户从第一区域中的第一需求服务中选中待同步的目标需求用例后,终端可自动从第二需求服务所包括的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中筛选出可供插入的原始需求用例,例如,对于用于实现支付功能的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若从第一需求服务中选择的目标需求用例用于实现支付响应功能,则按照实现该需求服务所需的请求-校验-响应-反馈这四个步骤进行筛选,从第二需求服务中筛选出能够插入用于实现支付响应功能的原始需求用例,如位于用于实现请求校验功能的需求用例(校验步骤)后、且位于用于实现支付反馈功能的需求用例(反馈步骤)前的需求用例作为可供插入的原始需求用例(即处于可操作状态,如可被选择的需求用例),将除上之外的其他用例作为不可插入的原始需求用例(即处于不可操作状态,如不可被选择的需求用例),并区别显示不同类型的原始需求用例,如采用第一显示样式(如高亮)显示处于可操作状态的原始需求用例,采用第二显示样式(如灰度)显示处于不可操作状态的原始需求用例,如此,可以给予用户以显著提示,便于用户从中快速选择最适合的目标原始需求用例以确定相应的同步位置,能够避免无效操作,提高同步效率。
87.参见图5,图5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需求用例的同步示意图,当同步控件用于对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插入时,在用户从第一区域的第一需求服务中选择目标需求用例501后,在第二区域的第二需求服务中自动高亮显示处于可操作状态的原始需求用例,灰度显示除上述高亮显示的原始需求用例之外的其他原始需求用例,当用户选中目标原始需求用例502时,获取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并将第二需求服务中与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相邻的下一个位置确定为同步位置,以将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501插入至目标原始需求用例502所在位置相邻的下一个位置处。
88.在一些实施例中,终端基于位置确定同步位置之后,还可在需求对比视图中,显示处于可操作状态的清空控件;响应于针对清空控件的触发操作,清空选择操作,并控制清空控件由可操作状态切换为不可操作状态。
89.这里,在执行选择操作前,清空控件处于不可操作状态,此时可灰度显示清空控件,随着选择操作的执行,在第一区域中选择待同步的目标需求用例或在第二区域中选择被同步的目标原始需求用例后,清空控件由不可操作状态切换为可操作状态,此时可高亮显示清空控件,并可通过清空控件清空之前的选择操作,清空选择操作后,还可从第一区域
中再次选择待同步的需求用例或从第二区域中再次选择被同步的需求用例,如此,便于用户选错后重新选择,有利于提高同步的精准度。
90.在一些实施例中,终端可通过如下方式响应于基于目标需求用例和同步控件触发的同步指令,将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第二需求服务:当同步控件用于对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替换时,基于目标需求用例,响应于针对同步控件的触发操作,接收到同步指令;响应于同步指令,自动将第二需求服务中被替换的原始目标需求用例,替换为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其中,原始目标需求用例与目标需求用例在内容上存在不同、且用于实现相同功能。
91.这里,当同步控件用于对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替换时,若用户从第一需求服务中选择好目标需求用例后触发同步控件(替换控件),终端接收到相应的同步指令,并响应于该同步指令,自动从第二需求服务所包括的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中筛选出可供替换的原始目标需求用例,例如,分别将选择的目标需求用例与第二需求服务所包括的各第二需求用例进行匹配,从中筛选出与目标需求用例相对应的第二需求用例(在内容上与目标需求用例存在不同、但用于实现与目标需求用例相同的功能)作为可供替换的原始目标需求用例,并自动将第二需求服务中的原始目标需求用例替换成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如此,无需在第二需求服务中选择被替换的原始目标需求用例,即可实现相应需求用例的替换,提高了同步效率。
92.在一些实施例中,终端可通过如下方式响应于基于目标需求用例和同步控件触发的同步指令,将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第二需求服务:当同步控件用于对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插入时,基于目标需求用例,响应于针对同步控件的第一触发操作,显示用于提示对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插入位置进行选择的位置选择提示信息;基于位置选择提示信息,响应于针对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中目标原始需求用例的选择操作,确定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响应于针对同步控件的第二触发操作,接收到同步指令;响应于同步指令,将第二需求服务中与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相邻的下一个位置确定为目标插入位置,并将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插入至第二需求服务中的目标插入位置。
93.参见图6,图6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需求用例的同步示意图,当同步控件用于对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插入时,若用户从第一需求服务中选择好目标需求用例601后触发同步控件(插入控件)602,终端响应于该触发操作,显示如“请先选择插入位置”这一位置选择提示信息603,用户基于位置选择提示信息603可从第二需求服务所包括的第二需求用例中选择目标原始需求用例,终端响应于该选择操作,确定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此时当用户再次触发同步控件602时,终端即可接收到响应的同步指令,并将第二需求服务中与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相邻的下一个位置确定为目标插入位置,并将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插入至第二需求服务中的目标插入位置。
94.可以理解的是,终端在显示位置选择提示信息的同时,可自动从第二需求服务所包括的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中筛选出可供插入的原始需求用例,例如,对于用于实现支付功能的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若从第一需求服务中选择的目标需求用例用于实现支付响应功能,则按照实现该需求服务所需的请求-校验-响应-反馈这四个步骤进行筛选,从第二需求服务中筛选出能够插入用于实现支付响应功能的原始需求用例,如位于用
于实现请求校验功能的需求用例(校验步骤)后、且位于用于实现支付反馈功能的需求用例(反馈步骤)前的需求用例作为可供插入的原始需求用例(即处于可操作状态,如可被选择的需求用例),将除上之外的其他用例作为不可插入的原始需求用例(即处于不可操作状态,如不可被选择的需求用例),并区别显示不同类型的原始需求用例,如采用第一显示样式(如高亮)显示处于可操作状态的原始需求用例,采用第二显示样式(如灰度)显示处于不可操作状态的原始需求用例,如此,可以给予用户以显著提示,便于用户从中快速选择最适合的目标原始需求用例以确定相应的同步位置,能够避免无效操作,提高同步效率
95.在一些实施例中,终端可通过如下方式响应于基于目标需求用例和同步控件触发的同步指令,将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第二需求服务:当同步控件用于对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插入时,基于目标需求用例,响应于针对同步控件的第三触发操作,显示用于对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插入位置进行推荐设置的位置推荐信息,位置推荐信息中包括推荐的目标插入位置;响应于针对位置推荐信息的确定操作,接收到同步指令;响应于同步指令,将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插入至第二需求服务中的目标插入位置。
96.参见图7,图7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需求用例的同步示意图,当同步控件用于对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插入时,若用户从第一需求服务中选择好目标需求用例701后触发同步控件(插入)702,终端响应于该触发操作,显示如“建议插入第二需求用例3的下方”这一推荐信息703,其中,该推荐信息703中包括的推荐的目标插入位置为第二需求用例3所在位置相邻的下一个位置,其中,推荐信息中包括的目标插入位置是基于从第一需求服务中选择的目标需求用例与第二需求服务所包括的各第二需求用例的承接度(或衔接度)推荐得到的,例如,对于用于实现支付功能的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若从第一需求服务中选择的目标需求用例用于实现支付响应功能,则按照实现该需求服务所需的请求-校验-响应-反馈这四个步骤进行筛选,从第二需求服务中筛选出能够插入用于实现支付响应功能的原始需求用例,如位于用于实现请求校验功能的需求用例(校验步骤)后、且位于用于实现支付反馈功能的需求用例(反馈步骤)前的需求用例作为推荐信息中推荐的可供插入的需求用例(如第二需求用例3),进而基于推荐信息中推荐的可供插入的需求用例所在位置确定待插入的目标插入位置。
97.在实际应用中,在呈现推荐信息的同时,还可呈现对应推荐信息的确定按钮和更换按钮,当用户触发确定按钮时,终端即可接收到针对推荐信息的确定操作,也即接收到同步指令,并响应于该同步指令,将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插入至第二需求服务中的目标插入位置,并将插入前位于该目标插入位置以及其后的其他原始需求用例往后顺延。当用户触发更换按钮时,终端响应于该触发操作,更新显示一条新推荐信息,其中,新推荐信息中的目标插入位置与最初推荐信息的目标插入位置(如第二需求用例3的下方)不同,用户可将新推荐信息中的目标插入位置作为目标需求用例的插入位置;当然,当用户对新推荐信息中的目标插入位置仍不满意时,仍可触发相应的更换按钮选择新的目标插入位置直至满意为止。通过上述方式,可智能化地给用户推荐插入位置,能够提高同步效率和准确度。
98.在一些实施例中,终端可通过如下方式响应于基于目标需求用例和同步控件触发的同步指令,将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第二需求服务:响应于针对至少一
个第二需求用例中目标原始需求用例的选择操作,将目标原始需求用例作为被替换的需求用例;当同步控件用于对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替换时,基于目标原始需求用例,响应于针对同步控件的触发操作,接收到同步指令;响应于同步指令,自动从第一需求服务中筛选出与目标原始需求用例相对应的目标需求用例,并将第二需求服务中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替换为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
99.这里,当同步控件用于对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替换时,若用户从第二需求服务中选择好目标原始需求用例后触发同步控件(替换控件),终端接收到相应的同步指令,并响应于该同步指令,自动从第一需求服务所包括的至少一个第一需求用例中筛选出与原始目标需求用例相对应的目标需求用例,例如,分别将从第二需求服务中选择的目标原始需求用例与第一需求服务所包括的各第一需求用例进行匹配,从中筛选出与目标原始需求用例相对应的第一需求用例(在内容上与目标原始需求用例存在不同、但用于实现与目标需求用例相同的功能)作为待替换的目标需求用例,并自动将第二需求服务中的原始目标需求用例替换成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如此,无需在第一需求服务中选择待替换的目标需求用例,即可实现相应需求用例的替换,提高了同步效率。
100.在一些实施例中,终端可通过如下方式响应于基于同步控件触发的同步指令,将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第二需求服务:响应于基于同步控件触发的同步指令,确定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即将同步至第二需求服务中的同步位置对应的待同步需求用例;获取目标需求用例与待同步需求用例之间的关联关系;当关联关系表征目标需求用例与待同步需求用例满足同步关联规则时,将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第二需求服务中的同步位置。
101.这里,同步关联规则通过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进行描述:字段列表、规则约束、质量约束、设计约束,其中,字段列表用于对同步指令中涉及的一些字段信息进行合法性判断;规则约束用于对同步指令所指示的同步操作进行逻辑判断;质量约束用于对同步指令所指示的同步操作时,系统运行的质量安全性进行约束;设计约束用于对需求对比视图中的产品表现形式进行约束;以同步指令用于指示对实现支付功能的需求用例进行同步为例,同步指令所指示的字段信息可包括商户信息、交易信息(收款方、付款方、付款金额)等,逻辑判断可用于判断支付账号是否受到使用限制、是否有优惠券、优惠券使用条件等;质量约束对支付同步请求量、系统吞吐量等进行判断,以确保同步时系统运行的质量安全性。在进行同步时,将第一需求服务中选择的目标需求用例与即将同步至第二需求服务的待同步需求用例(即上述的目标原始需求用例)进行关联判断,当两者满足上述同步关联规则时,才将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第二需求服务中的同步位置。
102.在一些实施例中,终端将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第二需求服务之后,在需求对比视图中还可显示保存控件;响应于针对保存控件的触发操作,将同步至第二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保存至第二需求服务的用例库中;其中,用例库中保存的需求用例,用于在对第二需求服务的需求用例进行需求比对时显示。
103.这里,在同步完成后,用户可通过保存控件对上述同步结果进行保存,上述同步的目标需求用例作为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新第二需求用例,供再次进行需求比对时进行显示,从而实现对第二需求服务中第二需求用例的更新。在实际应用中,需求对比视图中还可显
示重新对比控件,用户通过重新对比控件可对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的需求用例进行重新比对,当用户触发重新对比控件进行重新对比时,若存在已编辑或尚未保存的同步操作,则提示先保存或取消保存的入口,以在保存后或未保存的情况下进行重新比对。
104.在一些实施例中,终端将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第二需求服务之前,在需求对比视图中,可采用第三显示样式显示撤销控件,第三显示样式表征撤销控件处于不可操作状态;相应的,终端将同步至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保存至第二需求服务的用例库中之前,还可采用第四显示样式显示撤销控件,第四显示样式表征撤销控件处于可操作状态;响应于针对处于可操作状态的撤销控件的触发操作,从第二需求服务中撤销同步的目标需求用例,并控制撤销控件由第四显示样式恢复至第三显示样式。
105.这里,在同步指令执行完成后、在对同步结果进行保存前,可通过撤销控件对已执行的同步结果进行撤销处理,如此,便于用户同步后重新选择,有利于提高同步的精准度。
106.可以理解的是,在本技术实施例中,涉及到选择操作、确定操作等相关的数据实质是用户信息,当本技术实施例运用到具体产品或技术中时,需要获得用户许可或者同意,且相关数据的收集、使用和处理需要遵守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107.下面,将说明本技术实施例在一个实际的应用场景中的示例性应用。需求管理系统是一种通过结构化形式描述产品需求的平台,将自然语言的产品需求,参考统一建模语言(uml,unified modeling language)的格式化要求,按照请求-校验-响应-反馈四步骤的结构方式进行描述,产品表现的具体约束和要求在补充约束中用字段列表、规则约束、质量约束、设计约束的方式进行描述,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需求用例的同步方法,通过在需求管理系统上对用于实现相同功能(如支付功能)的第一需求服务(如app支付)和第二需求服务(如h5支付),进行结构化需求用例内容对比,将不同的需求用例内容进行快速同步。在实际应用中,同步可包括替换、插入,接下来将分别从不同需求服务间需求用例的替换和插入,对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需求用例的同步方法进行说明。
108.如图4所示,在需求对比模式下的需求对比视图中的第一区域(左区域),显示第一需求服务包括的至少一个第一需求用例(可供观察、不可操作),在第二区域(右区域)中显示第二需求服务包括的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可供观察、不可操作),以及同步开启控件,当用户触发同步开启控件时,终端响应于该触发操作,将需求对比模式调整为需求同步模式,在需求同步模式下,在第一区域中显示第一需求服务中可供操作的至少一个第一需求用例(如关联有可供操作选择的选项或选择框,可供观察且可操作),在第二区域中显示第二需求服务中可供操作的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如关联有可供操作选择的选项或选择框,可供观察且可操作)、以及同步控件(包括插入控件、替换控件)。
109.例如,第一需求服务为具有指纹验证功能的app支付服务,第二需求服务为尚未具有指纹验证功能的h5支付服务,需将app支付服务中的指纹验证功能同步至h5支付服务中,则在需求对比视图中的第一区域显示app支付服务所包括的多个第一需求用例(包括用于实现指纹验证功能的需求用例、或高版本的用于实现指纹验证功能的需求用例),并在对比视图中的第二区域显示h5支付服务所包括的多个第二需求用例(不包括用于实现指纹验证功能的需求用例,或包括低版本的用于实现指纹验证功能的需求用例)。当用户触发同步开启控件时,终端响应于该触发操作,控制各个需求用例处于可操作状态,并显示同步控件(包括插入控件、替换控件)、撤销控件、清空控件、重新对比控件、保存控件。
110.参见图8,图8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需求用例的同步方法的流程示意图,接下来以同步操作为插入操作(即触发插入控件)为例,该方法包括:
111.步骤201:终端响应于针对至少一个第一需求用例中目标需求用例的选择操作,将目标需求用例作为待插入的需求用例。
112.例如,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用于实现指纹验证功能,第二需求服务中尚不具备指纹验证功能,将该目标需求用例作为待插入的需求用例。
113.步骤202:响应于针对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中目标原始需求用例的选择操作,确定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
114.步骤203:响应于针对插入控件的触发操作,将第二需求服务中与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相邻的下一个位置确定为插入位置。
115.步骤204:复制第一区域中目标需求用例对应的节点数据,并在第二区域中的插入位置新增插入节点。
116.步骤205:将复制的第一区域中目标需求用例对应的节点数据插入至第二区域中的插入节点处。
117.上述步骤中,选中第一区域(左区域)中目标需求用例所处节点记为leftitemlist,选中第二区域中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处节点记为rightitem,其下标记为targetindex,左、右整体步骤列表为lefttree、righttree;在将左区域选中节点插入到右区域targetindex时,右区域新增插入节点,记为righttree.splice(targetindex,0,
…
deepclone(leftitemlist)),并将从第一区域中目标需求用例对应的节点数据粘贴在插入节点处,同时还可将插入前位于插入节点以及其后处的其他原始需求用例往后顺延,或将第一区域中相同位置新增空白行,记为lefttree.splice(targetindex,0,
…
cloneblanknode(leftitemlist))。
118.通过上述步骤,即可将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插入至第二需求服务中的相应位置处,以使第二需求服务具有目标需求用例对应的功能,如具备指纹验证功能,插入成功后,可在需求对比视图中突出显示第二需求服务中新插入的目标需求用例。
119.参见图9,图9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需求用例的同步方法的流程示意图,接下来以同步操作为替换操作(即触发替换控件)为例,该方法包括:
120.步骤301:终端响应于针对至少一个第一需求用例中目标需求用例的选择操作,将目标需求用例作为待替换的需求用例。
121.步骤302:响应于针对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中目标原始需求用例的选择操作,确定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
122.例如,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均具有指纹验证功能,但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指纹验证功能(对应目标需求用例)比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指纹验证功能(对应目标原始需求用例)的安全性高,则可认为第一需求服务中指纹验证功能为第二需求服务中指纹验证功能的升级版本,则需将第二需求服务中的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替换为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
123.步骤303:响应于针对替换控件的触发操作,将第二需求服务中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确定为替换位置。
124.步骤304:复制第一区域中目标需求用例对应的节点数据,并在第二区域中的替换
位置处删除目标原始需求用例对应的节点数据。
125.步骤305:将复制的第一区域中目标需求用例对应的节点数据粘贴到第二区域中的替换位置处。
126.上述步骤中,选中第一区域(左区域)中目标需求用例所处节点记为leftitemlist,选中第二区域中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处节点记为rightitem,其下标记为targetindex,左、右整体步骤列表为lefttree、righttree;在将左区域选中节点替换到右区域节点时,右区域先删除选中节点,记为righttree.splice(startindex,endindex
–
startindex+1),并将左区域选中节点数据粘贴在右区域中选中节点处。
127.通过上述步骤,即可将第二需求服务中的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替换为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以使第二需求服务具有目标需求用例对应的功能,如具备升级版(与第一需求服务相同版本)的指纹验证功能,替换成功后,可在需求对比视图中突出显示第二需求服务中新替换的目标需求用例。
128.在实际应用中,在同步(如上述的插入或替换)过程中,用户通过重新对比控件可对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的需求用例进行重新比对,当用户触发重新对比控件进行重新对比时,若存在已编辑或尚未保存的同步操作,则提示先保存或取消保存的入口,以在保存后或未保存的情况下进行重新比对。
129.在执行步骤201-步骤202,或步骤301-步骤302中的选择操作前,清空控件处于不可操作状态,此时可灰度显示清空控件,随着选择操作的执行,在第一区域中选择待同步(插入或替换)的目标需求用例或在第二区域中选择被同步(插入或替换)的目标原始需求用例后,清空控件由不可操作状态切换为可操作状态,此时可高亮显示清空控件,并可通过清空控件清空之前的选择操作,清空选择操作后,还可从第一区域中再次选择待同步的目标需求用例或从第二区域中再次选择被同步的目标原始需求用例,如此,便于用户选错后重新选择,有利于提高同步的精准度。
130.在同步操作执行完成后、在对同步结果进行保存前,可通过撤销控件对已执行的同步结果进行撤销处理,如此,便于用户同步后重新选择,有利于提高同步的精准度。在同步完成后,用户可通过保存控件对上述同步结果进行保存,将上述同步的目标需求用例作为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新第二需求用例,供再次进行需求比对时显示,从而实现对第二需求服务中第二需求用例的更新。
131.通过上述方式,在对具有相同功能的需求服务中某一用于实现不同功能的需求用例进行同步时,由于在需求对比视图中显示了不同需求服务所包括的需求用例,从中便于通过同步控件将第一需求服务中不同于第二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第二需求服务中,提高了同步效率,且同步效果可实时显示在需求对比视图中便于用户查看,同步的准确度得到了提高。
132.下面继续说明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需求用例的同步装置555的实施为软件模块的示例性结构,在一些实施例中,存储在图2中存储器550的需求用例的同步装置555中的软件模块可以包括:
133.显示模块5551,用于在需求对比视图的第一区域中,显示第一需求服务对应的至少一个第一需求用例,在第二区域中显示第二需求服务对应的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以及同步控件;其中,所述第一需求服务和所述第二需求服务用于实现目标功能;所述同步控
件,用于对所述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同步;同步模块5552,用于响应于基于所述同步控件触发的同步指令,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
13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显示模块,还用于在需求对比视图中显示同步开启控件;响应于针对所述同步开启控件的触发操作,将需求对比模式调整为需求同步模式;在所述需求同步模式下,在所述需求对比视图的第一区域中,显示第一需求服务对应的至少一个可供操作的第一需求用例,并在第二区域中显示第二需求服务对应的至少一个可供操作的第二需求用例。
135.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同步模块,还用于响应于针对所述至少一个第一需求用例中目标需求用例的选择操作,将所述目标需求用例作为待同步的需求用例;响应于基于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和所述同步控件触发的同步指令,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
136.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同步模块,还用于响应于针对所述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中目标原始需求用例的选择操作,获取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并基于所述位置确定同步位置;基于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响应于针对所述同步控件的触发操作,接收到所述同步指令;响应于所述同步指令,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所述同步位置。
137.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基于所述位置确定同步位置之后,所述装置还包括:清空模块,用于在所述需求对比视图中,显示处于可操作状态的清空控件;响应于针对所述清空控件的触发操作,清空所述选择操作,并控制所述清空控件由所述可操作状态切换为不可操作状态。
138.在一些实施例中,当所述同步控件用于对所述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插入时,所述将所述目标需求用例作为待同步的需求用例之后,所述同步模块,还用于在所述第二区域中,采用第一显示样式显示所述第二需求用例中至少一个可供插入的原始需求用例,并采用第二显示样式显示所述第二需求用例中不可插入的原始需求用例;其中,所述第一显示样式表征相应的原始需求用例处于可操作状态,所述第二显示样式表征相应的原始需求用例处于不可操作状态;响应于针对所述至少一个可供插入的原始需求用例中目标原始需求用例的选择操作,获取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
13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同步模块,还用于当所述同步控件用于对所述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替换时,将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确定为所述同步位置;将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处于所述同步位置处的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替换为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
140.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同步模块,还用于当所述同步控件用于对所述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插入时,将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与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相邻的下一个位置确定为所述同步位置;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插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所述同步位置。
141.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同步模块,还用于分别获取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对应的第一需求类型,以及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对应的第二需求类型;基于所述第一需求类型和所述第二需求类型,对所述目标需求用例能否插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所述同步位置进
行合法性验证;当验证通过后,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插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所述同步位置。
142.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同步模块,还用于当所述同步控件用于对所述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替换时,基于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响应于针对所述同步控件的触发操作,接收到所述同步指令;响应于所述同步指令,自动将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被替换的原始目标需求用例,替换为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其中,所述原始目标需求用例与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在内容上存在不同、且用于实现相同功能。
143.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同步模块,还用于当所述同步控件用于对所述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插入时,基于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响应于针对所述同步控件的第一触发操作,显示用于提示对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插入位置进行选择的位置选择提示信息;基于所述位置选择提示信息,响应于针对所述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中目标原始需求用例的选择操作,确定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响应于针对所述同步控件的第二触发操作,接收到所述同步指令;响应于所述同步指令,将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与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相邻的下一个位置确定为目标插入位置,并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插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插入位置。
14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同步模块,还用于当所述同步控件用于对所述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插入时,基于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响应于针对所述同步控件的第三触发操作,显示用于对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插入位置进行推荐设置的位置推荐信息,所述位置推荐信息中包括推荐的目标插入位置;响应于针对所述位置推荐信息的确定操作,接收到所述同步指令;响应于所述同步指令,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插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插入位置。
145.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同步模块,还用于响应于针对所述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中目标原始需求用例的选择操作,将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作为被替换的需求用例;当所述同步控件用于对所述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替换时,基于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响应于针对同步控件的触发操作,接收到所述同步指令;响应于所述同步指令,自动从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筛选出与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相对应的目标需求用例,并将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替换为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
146.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同步模块,还用于响应于基于所述同步控件触发的同步指令,确定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即将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同步位置对应的待同步需求用例;获取所述目标需求用例与所述待同步需求用例之间的关联关系;当所述关联关系表征所述目标需求用例与所述待同步需求用例满足同步关联规则时,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所述同步位置。
147.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之后,所述装置还包括:保存模块,用于在所述需求对比视图中显示保存控件;响应于针对所述保存控件的触发操作,将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保存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的用例库中;其中,所述用例库中保存的需求用例,用于在对所述第二需求服务的需求用例进行需求比对时显示。
148.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所述第二需
求服务之前,所述装置还包括:撤销显示模块,用于在所述需求对比视图中,采用第三显示样式显示撤销控件,所述第三显示样式表征所述撤销控件处于不可操作状态;所述将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保存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的用例库中之前,所述装置还包括:撤销模块,用于采用第四显示样式显示所述撤销控件,所述第四显示样式表征所述撤销控件处于可操作状态;响应于针对处于可操作状态的所述撤销控件的触发操作,从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撤销同步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并控制所述撤销控件由所述第四显示样式恢复至所述第三显示样式。
149.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或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产品或计算机程序包括计算机指令,该计算机指令存储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计算机设备的处理器从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读取该计算机指令,处理器执行该计算机指令,使得该计算机设备执行本技术实施例上述的需求用例的同步方法。
150.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存储有可执行指令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中存储有可执行指令,当可执行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将引起处理器执行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需求用例的同步方法,例如,如图3示出的方法。
151.在一些实施例中,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fram、rom、prom、eprom、eeprom、闪存、磁表面存储器、光盘、或cd-rom等存储器;也可以是包括上述存储器之一或任意组合的各种设备。
152.在一些实施例中,可执行指令可以采用程序、软件、软件模块、脚本或代码的形式,按任意形式的编程语言(包括编译或解释语言,或者声明性或过程性语言)来编写,并且其可按任意形式部署,包括被部署为独立的程序或者被部署为模块、组件、子例程或者适合在计算环境中使用的其它单元。
153.作为示例,可执行指令可以但不一定对应于文件系统中的文件,可以可被存储在保存其它程序或数据的文件的一部分,例如,存储在超文本标记语言(html,hyper text markup language)文档中的一个或多个脚本中,存储在专用于所讨论的程序的单个文件中,或者,存储在多个协同文件(例如,存储一个或多个模块、子程序或代码部分的文件)中。
154.作为示例,可执行指令可被部署为在一个计算设备上执行,或者在位于一个地点的多个计算设备上执行,又或者,在分布在多个地点且通过通信网络互连的多个计算设备上执行。
155.以上所述,仅为本技术的实施例而已,并非用于限定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凡在本技术的精神和范围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包含在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
技术特征:
1.一种需求用例的同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在需求对比视图的第一区域中,显示第一需求服务对应的至少一个第一需求用例,在第二区域中显示第二需求服务对应的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以及同步控件;其中,所述第一需求服务和所述第二需求服务用于实现目标功能;所述同步控件,用于对所述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同步;响应于基于所述同步控件触发的同步指令,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需求对比视图的第一区域中,显示第一需求服务对应的至少一个第一需求用例,在第二区域中显示第二需求服务对应的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包括:在需求对比视图中显示同步开启控件;响应于针对所述同步开启控件的触发操作,将需求对比模式调整为需求同步模式;在所述需求同步模式下,在所述需求对比视图的第一区域中,显示第一需求服务对应的至少一个可供操作的第一需求用例,并在第二区域中显示第二需求服务对应的至少一个可供操作的第二需求用例。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响应于基于所述同步控件触发的同步指令,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包括:响应于针对所述至少一个第一需求用例中目标需求用例的选择操作,将所述目标需求用例作为待同步的需求用例;响应于基于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和所述同步控件触发的同步指令,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响应于基于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和所述同步控件触发的同步指令,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包括:响应于针对所述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中目标原始需求用例的选择操作,获取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并基于所述位置确定同步位置;基于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响应于针对所述同步控件的触发操作,接收到所述同步指令;响应于所述同步指令,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所述同步位置。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位置确定同步位置,包括:当所述同步控件用于对所述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替换时,将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确定为所述同步位置;所述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所述同步位置,包括:将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处于所述同步位置处的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替换为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位置确定同步位置,包括:当所述同步控件用于对所述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插入时,将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与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相邻的下一个位置确定为
所述同步位置;所述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所述同步位置,包括: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插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所述同步位置。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插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所述同步位置,包括:分别获取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对应的第一需求类型,以及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对应的第二需求类型;基于所述第一需求类型和所述第二需求类型,对所述目标需求用例能否插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所述同步位置进行合法性验证;当验证通过后,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插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所述同步位置。8.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同步控件用于对所述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插入时,所述将所述目标需求用例作为待同步的需求用例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在所述第二区域中,采用第一显示样式显示所述第二需求用例中至少一个可供插入的原始需求用例,并采用第二显示样式显示所述第二需求用例中不可插入的原始需求用例;其中,所述第一显示样式表征相应的原始需求用例处于可操作状态,所述第二显示样式表征相应的原始需求用例处于不可操作状态;所述响应于针对所述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中目标原始需求用例的选择操作,获取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包括:响应于针对所述至少一个可供插入的原始需求用例中目标原始需求用例的选择操作,获取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9.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位置确定同步位置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在所述需求对比视图中,显示处于可操作状态的清空控件;响应于针对所述清空控件的触发操作,清空所述选择操作,并控制所述清空控件由所述可操作状态切换为不可操作状态。10.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响应于基于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和所述同步控件触发的同步指令,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包括:当所述同步控件用于对所述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替换时,基于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响应于针对所述同步控件的触发操作,接收到所述同步指令;响应于所述同步指令,自动将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被替换的原始目标需求用例,替换为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其中,所述原始目标需求用例与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在内容上存在不同、且用于实现相同功能。
11.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响应于基于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和所述同步控件触发的同步指令,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包括:当所述同步控件用于对所述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插入时,基于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响应于针对所述同步控件的第一触发操作,显示用于提示对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插入位置进行选择的位置选择提示信息;基于所述位置选择提示信息,响应于针对所述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中目标原始需求用例的选择操作,确定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响应于针对所述同步控件的第二触发操作,接收到所述同步指令;响应于所述同步指令,将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与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所在位置相邻的下一个位置确定为目标插入位置,并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插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插入位置。12.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响应于基于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和所述同步控件触发的同步指令,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包括:当所述同步控件用于对所述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插入时,基于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响应于针对所述同步控件的第三触发操作,显示用于对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插入位置进行推荐设置的位置推荐信息,所述位置推荐信息中包括推荐的目标插入位置;响应于针对所述位置推荐信息的确定操作,接收到所述同步指令;响应于所述同步指令,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插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插入位置。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响应于基于所述同步控件触发的同步指令,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包括:响应于针对所述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中目标原始需求用例的选择操作,将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作为被替换的需求用例;当所述同步控件用于对所述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替换时,基于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响应于针对同步控件的触发操作,接收到所述同步指令;响应于所述同步指令,自动从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筛选出与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相对应的目标需求用例,并将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所述目标原始需求用例,替换为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1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响应于基于所述同步控件触发的同步指令,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包括:响应于基于所述同步控件触发的同步指令,确定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即将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同步位置对应的待同步需求用例;获取所述目标需求用例与所述待同步需求用例之间的关联关系;当所述关联关系表征所述目标需求用例与所述待同步需求用例满足同步关联规则时,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所述同步位置。
1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在所述需求对比视图中显示保存控件;响应于针对所述保存控件的触发操作,将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保存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的用例库中;其中,所述用例库中保存的需求用例,用于在对所述第二需求服务的需求用例进行需求比对时显示。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在所述需求对比视图中,采用第三显示样式显示撤销控件,所述第三显示样式表征所述撤销控件处于不可操作状态;所述将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保存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的用例库中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采用第四显示样式显示所述撤销控件,所述第四显示样式表征所述撤销控件处于可操作状态;响应于针对处于可操作状态的所述撤销控件的触发操作,从所述第二需求服务中撤销同步的所述目标需求用例,并控制所述撤销控件由所述第四显示样式恢复至所述第三显示样式。17.一种需求用例的同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方装置包括:显示模块,用于在需求对比视图的第一区域中,显示第一需求服务对应的至少一个第一需求用例,在第二区域中显示第二需求服务对应的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以及同步控件;其中,所述第一需求服务和所述第二需求服务用于实现目标功能;所述同步控件,用于对所述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同步;同步模块,用于响应于基于所述同步控件触发的同步指令,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18.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存储器,用于存储可执行指令;处理器,用于执行所述存储器中存储的可执行指令时,实现权利要求1至16任一项所述的需求用例的同步方法。19.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存储有可执行指令,用于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权利要求1至16任一项所述的需求用例的同步方法。20.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计算机程序或指令,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程序或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权利要求1至16任一项所述的需求用例的同步方法。
技术总结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需求用例的同步方法、装置、设备、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及计算机程序产品;方法包括:在需求对比视图的第一区域中,显示第一需求服务对应的至少一个第一需求用例,在第二区域中显示第二需求服务对应的至少一个第二需求用例,以及同步控件;其中,所述第一需求服务和所述第二需求服务用于实现目标功能;所述同步控件,用于对所述第一需求服务和第二需求服务中不同的需求用例进行同步;响应于基于所述同步控件触发的同步指令,将所述第一需求服务中的目标需求用例同步至所述第二需求服务。通过本申请,能够提高同步效率和准确度。确度。确度。
技术研发人员:王娇妮 胡福星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2.03.28
技术公布日: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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