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车辆、充电桩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未命名 07-12 阅读:92 评论:0


1.本发明涉及汽车充电技术领域,具体提供一种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车辆、充电桩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2.电动汽车即插即充在国内有诸多应用,但是在出口车型上,涉及的信息安全要求不同、车辆与充电桩的通讯方式也不同。即插即充功能在欧标充电区域发展很快,越来越多的用户倾向于使用这个功能。
3.现有技术中,国内电动汽车出口车型在欧洲地区充电时,客户需要到充电运营商开卡,并储值。当遇到不同的充电站时,需要重复开卡,造成充电不便,不能实现即插即充功能,体验较差。
4.因此,本发明需要提供一种新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车辆、充电桩及存储介质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发明旨在解决上述技术问题,即,解决现有技术中国内电动汽车出口车型在欧洲地区充电时,客户需要到充电运营商开卡,并储值。当遇到不同的充电站时,需要重复开卡,造成充电不便,不能实现即插即充功能,体验较差的问题。
6.为此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所述充电控制方法包括:
7.确定车辆与充电桩之间已完成物理连接;
8.判断所述车辆与所述充电桩之间的双向认证是否通过;
9.在认证通过的情况下,由所述充电桩的充电运营商向所述充电桩发送授权信息;
10.所述充电桩在接收到所述授权信息的情况下启动充电功能。
11.在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情况下,车辆与充电桩之间能够自动进行双向认证,在认证通过的情况下充电桩能够自动启动充电功能,无需刷卡或使用手机app扫码来操作,简化了充电流程,提升了用户体验度。
12.在上述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的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充电桩与所述车辆之间的通信采用具备tls加密的电力载波plc通信。
13.在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情况下,充电桩与车辆之间的通信采用备tls加密的电力载波plc通信,安全性高。
14.在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的具体实施方式中,“判断所述车辆与所述充电桩之间的双向认证是否通过”的步骤进一步包括:所述车辆向所述充电桩发送车端鉴权请求;其中,所述车端鉴权请求携带车辆数字证书信息;
15.所述充电桩向所述车辆发送桩端鉴权请求,其中,所述桩端鉴权请求携带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
16.所述充电桩在接收到所述车端鉴权请求的情况下认证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
17.所述车辆在接收到所述桩端鉴权请求的情况下认证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
18.基于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以及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来选择性地判断认证通过或认证未通过。
19.在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的具体实施方式中,“基于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以及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来选择性地判断认证通过或认证未通过”的步骤具体包括:
20.如果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相同,且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相同,则判断认证通过;并且/或者
21.如果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不相同,或者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不相同,则判断认证未通过。
22.在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情况,本发明通过判断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判断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从而实现了车辆与充电桩之间进行双向认证的功能,只有在双向认证通过的情况下充电桩自动启动充电功能,不仅实现了即插即充功能,而且双向认证提高了认证难度,提高了安全性。
23.在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的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车辆数字证书信息和所述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中均包括能够证明所述充电运营商真实性的签名备案证书信息。
24.在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情况下,签名备案证书信息的存在保证了充电运营商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不合法的运营商扰乱充电市场,以及透露用户信息,使用户信息的保密性得到提高。
25.在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的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签名备案证书信息的生成方式为:
26.所述充电运营商向根证书管理平台发送携带用户id信息和充电桩id信息的备案证书;
27.所述根证书管理平台对接收的所述备案证书进行签名,得到签名备案证书;
28.所述充电运营商接收由所述根证书管理平台发送的签名备案证书,以得到签名备案证书信息。
29.在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情况下,签名备案证书信息由根证书管理平台对备案证书进行签名生成,安全性高,不容易破解。
30.在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的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车辆数字证书信息的生成方式为:
31.所述充电运营商将用户id信息和充电桩id信息生成第一凭证证书,并在第一凭证证书上写入签名备案证书信息;
32.所述充电运营商将所述第一凭证证书发送至车联网云平台,并由所述车联网云平台将所述第一凭证证书写入到车辆中,以得到车辆数字证书信息。
33.在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情况下,车辆数字证书信息包括用户id信息、充电桩id信
息以及签名备案证书信息,在进行认证时能够保证认证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4.在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的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的生成方式为:
35.所述充电运营商将用户id信息和充电桩id信息生成第二凭证证书,并在第二凭证证书上写入签名备案证书信息;
36.所述充电运营商将所述第二凭证证书发送至充电桩进行存储,以得到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
37.在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情况下,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包括用户id信息、充电桩id信息以及签名备案证书信息,在进行认证时能够保证认证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8.在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的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用户id信息包括在充电运营商处开立的充电账户、用户身份证信息、支付绑定信息、车辆的车牌号和驾驶证中的至少两个;或者
39.所述充电桩id信息包括充电桩的编号、充电桩品牌和充电桩所属的充电运营商。
40.在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的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充电桩上安装显示屏,所述充电控制方法还包括:
41.在接收到未认证通过的判断结果时,则记录一次;
42.累计未认证通过的次数;
43.当累计的次数大于等于预设次数时,则控制所述显示屏显示禁止充电。
44.在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情况下,本发明在未认证通过累计次数达到预设次数后再显示禁止充电的信息,即认证的次数增多,避免因信号不稳定等因素导致一次认证失败而无法继续认证的问题发生,使用更加灵活便捷。
45.在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的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充电控制方法还包括:
46.当车辆与充电桩由物理连接转为物理分离时,控制充电运营商进行电费计算并自动从充电账户扣除。
47.在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情况下,在充电完成后直接从充电账户中扣除,无需用户采用刷卡或手机扫码支付,简化了支付流程,使用更加便捷。
48.本发明还提供另一种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所述充电控制方法包括:
49.所述车辆确定其与充电桩之间已完成物理连接;
50.所述车辆判断其与所述充电桩之间的双向认证是否通过,在认证通过的情况下,所述车辆判断所述充电桩是否接收到由所述充电桩的充电运营商发送的授权信息,以便在接收到授权信息的情况下,使得所述充电桩启动充电功能。
51.在上述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的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车辆判断其与所述充电桩之间的双向认证是否通过”的步骤进一步包括:
52.所述车辆向所述充电桩发送携带车辆数字证书信息的车端鉴权请求,以便所述充电桩在接收到所述车端鉴权请求的情况下认证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
53.所述车辆在接收到所述所述充电桩向其发送的携带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的桩端鉴权请求的情况下认证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
54.所述车辆基于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以及充电
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来选择性地判断认证通过或认证未通过。
55.在上述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的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车辆基于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以及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来选择性地判断认证通过或认证未通过”的步骤具体包括:
56.如果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相同,且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相同,则所述车辆判断认证通过;并且/或者
57.如果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不相同,或者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不相同,则所述车辆判断认证未通过。
58.本发明还提供又一种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所述充电控制方法包括:
59.充电桩确定其与车辆之间已完成物理连接;
60.所述充电桩判断其与所述车辆之间的双向认证是否通过;
61.在认证通过的情况下,所述充电桩接收由所述充电桩的充电运营商发送的授权信息;
62.所述充电桩在接收到所述授权信息的情况下启动充电功能。
63.在上述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的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充电桩判断其与所述车辆之间的双向认证是否通过”的步骤进一步包括:
64.所述充电桩向所述车辆发送携带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的桩端鉴权请求,以便所述车辆在接收到所述桩端鉴权请求的情况下认证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
65.所述充电桩在接收到所述车辆向其发送的携带车辆数字证书信息的车端鉴权请求的情况下认证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
66.所述充电桩基于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以及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来选择性地判断认证通过或认证未通过。
67.在上述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的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充电桩基于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以及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来选择性地判断认证通过或认证未通过”的步骤具体包括:
68.如果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相同,且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相同,则所述充电桩判断认证通过;并且/或者
69.如果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不相同,或者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不相同,则所述充电桩判断认证未通过。
70.本发明还提供一种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所述充电控制方法包括:
71.充电运营商判断充电桩与车辆之间已完成物理连接;
72.所述充电运营商判断所述充电桩与所述车辆之间的双向认证是否通过;
73.在认证通过的情况下,所述充电运营商向所述充电桩发送授权信息,使得所述充电桩在接收到所述授权信息的情况下启动充电功能。
74.在上述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的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充电运营商判断所述充电桩与所述车辆之间的双向认证是否通过”的步骤进一步包括:
75.所述充电运营商认证由所述充电桩向所述车辆发送的携带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的桩端鉴权请求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
76.所述充电运营商认证由所述车辆向所述充电桩发送的携带车辆数字证书信息的车端鉴权请求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
77.如果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相同,且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相同,则所述充电运营商判断认证通过;
78.如果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不相同,或者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不相同,则所述充电运营商判断认证未通过。
79.本发明还提供一种车辆,包括控制器,所述控制器配置为能够执行上述技术方案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
80.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充电桩,包括控制器,所述控制器配置为能够执行上述技术方案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
81.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存储介质,所述存储介质中存储有计算机可执行指令,所述计算机可执行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执行上述技术方案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
82.方案1.一种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控制方法包括:
83.确定车辆与充电桩之间已完成物理连接;
84.判断所述车辆与所述充电桩之间的双向认证是否通过;
85.在认证通过的情况下,由所述充电桩的充电运营商向所述充电桩发送授权信息;
86.所述充电桩在接收到所述授权信息的情况下启动充电功能。
87.方案2.根据方案1所述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桩与所述车辆之间的通信采用具备tls加密的电力载波plc通信。
88.方案3.根据方案1所述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判断所述车辆与所述充电桩之间的双向认证是否通过”的步骤进一步包括:
89.所述车辆向所述充电桩发送车端鉴权请求;其中,所述车端鉴权请求携带车辆数字证书信息;
90.所述充电桩向所述车辆发送桩端鉴权请求,其中,所述桩端鉴权请求携带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
91.所述充电桩在接收到所述车端鉴权请求的情况下认证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
92.所述车辆在接收到所述桩端鉴权请求的情况下认证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
93.基于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以及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来选择性地判断认证通过或认证未通过。
94.方案4.根据方案3所述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基于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以及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来选择性地判断认证通过或认证未通过”的步骤具体包括:
95.如果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相同,且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相同,则判断认证通过;并且/或者
96.如果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不相同,或者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不相同,则判断认证未通过。
97.方案5.根据方案4所述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数字证书信息和所述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中均包括能够证明所述充电运营商真实性的签名备案证书信息。
98.方案6.根据方案5所述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签名备案证书信息的生成方式为:
99.所述充电运营商向根证书管理平台发送携带用户id信息和充电桩id信息的备案证书;
100.所述根证书管理平台对接收的所述备案证书进行签名,得到签名备案证书;
101.所述充电运营商接收由所述根证书管理平台发送的签名备案证书,以得到签名备案证书信息。
102.方案7.根据方案5所述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数字证书信息的生成方式为:
103.所述充电运营商将记录的用户id信息和充电桩id信息生成第一凭证证书,并在第一凭证证书上写入签名备案证书信息;
104.所述充电运营商将所述第一凭证证书发送至车联网云平台,并由所述车联网云平台将所述第一凭证证书写入到车辆中,以得到车辆数字证书信息;并且/或者
105.所述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的生成方式为:
106.所述充电运营商将用户id信息和充电桩id信息生成第二凭证证书,并在第二凭证证书上写入签名备案证书信息;
107.所述充电运营商将所述第二凭证证书发送至充电桩进行存储,以得到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
108.方案8.根据方案6或7所述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id信息包括在充电运营商处开立的充电账户、用户身份证信息、支付绑定信息、车辆的车牌号和驾驶证中的至少两个;
109.或者
110.所述充电桩id信息包括充电桩的编号、充电桩品牌和充电桩所属的充电运营商。
111.方案9.根据方案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桩上安装显示屏,所述充电控制方法还包括:
112.在接收到未认证通过的判断结果时,则记录一次;
113.累计未认证通过的次数;
114.当累计的次数大于等于预设次数时,则控制所述显示屏显示禁止充电。
115.方案10.根据方案8所述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控制方法还包括:
116.当所述车辆与所述充电桩由物理连接转为物理分离时,所述充电运营商进行电费计算并自动从充电账户扣除。
117.方案11.一种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控制方法包括:
118.所述车辆确定其与充电桩之间已完成物理连接;
119.所述车辆判断其与所述充电桩之间的双向认证是否通过,在认证通过的情况下,所述车辆判断所述充电桩是否接收到由所述充电桩的充电运营商发送的授权信息,以便在接收到授权信息的情况下,使得所述充电桩启动充电功能。
120.方案12.根据方案11所述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判断其与所述充电桩之间的双向认证是否通过”的步骤进一步包括:
121.所述车辆向所述充电桩发送携带车辆数字证书信息的车端鉴权请求,以便所述充电桩在接收到所述车端鉴权请求的情况下认证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
122.所述车辆在接收到所述所述充电桩向其发送的携带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的桩端鉴权请求的情况下认证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
123.所述车辆基于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以及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来选择性地判断认证通过或认证未通过。
124.方案13.根据方案12所述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基于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以及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来选择性地判断认证通过或认证未通过”的步骤具体包括:
125.如果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相同,且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相同,则所述车辆判断认证通过;并且/或者
126.如果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不相同,或者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不相同,则所述车辆判断认证未通过。
127.方案14.一种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控制方法包括:
128.充电桩确定其与车辆之间已完成物理连接;
129.所述充电桩判断其与所述车辆之间的双向认证是否通过;
130.在认证通过的情况下,所述充电桩接收由所述充电桩的充电运营商发送的授权信息;
131.所述充电桩在接收到所述授权信息的情况下启动充电功能。
132.方案15.根据方案14所述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桩判断其与所述车辆之间的双向认证是否通过”的步骤进一步包括:
133.所述充电桩向所述车辆发送携带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的桩端鉴权请求,以便所述车辆在接收到所述桩端鉴权请求的情况下认证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
134.所述充电桩在接收到所述车辆向其发送的携带车辆数字证书信息的车端鉴权请求的情况下认证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
135.所述充电桩基于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以及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来选择性地判断认证通过或认证未通过。
136.方案16.根据方案15所述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桩基于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以及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来选择性地判断认证通过或认证未通过”的步骤具体包括:
137.如果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相同,且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相同,则所述充电桩判断认证通过;并且/或者
138.如果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不相同,或者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不相同,则所述充电桩判断认证未通过。
139.方案17.一种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控制方法包括:
140.充电运营商判断充电桩与车辆之间已完成物理连接;
141.所述充电运营商判断所述充电桩与所述车辆之间的双向认证是否通过;
142.在认证通过的情况下,所述充电运营商向所述充电桩发送授权信息,使得所述充电桩在接收到所述授权信息的情况下启动充电功能。
143.方案18.根据方案17所述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运营商判断所述充电桩与所述车辆之间的双向认证是否通过”的步骤进一步包括:
144.所述充电运营商认证由所述充电桩向所述车辆发送的携带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的桩端鉴权请求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
145.所述充电运营商认证由所述车辆向所述充电桩发送的携带车辆数字证书信息的车端鉴权请求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
146.如果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相同,且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相同,则所述充电运营商判断认证通过;
147.如果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不相同,或者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不相同,则所述充电运营商判断认证未通过。
148.方案19.一种车辆,包括控制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配置为能够执行方案1-1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
149.方案20.一种充电桩,包括控制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配置为能够执行方案1-10、14-16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
150.方案21.一种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储介质中存储有计算机可执行指令,所述计算机可执行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执行方案1-18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
附图说明
151.下面结合附图来描述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附图中:
152.图1是本发明提供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的主要步骤流程图;
153.图2是本发明提供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的详细步骤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154.下面参照附图来描述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的是,这
些实施方式仅仅用于解释本发明的技术原理,并非用于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需要对其作出调整,以便适应具体的应用场合。
155.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发明的描述中,术语“上”、“下”、等指示方向或位置关系的术语是基于附图所示的方向或位置关系,这仅仅是为了便于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相关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此外,序数词“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156.此外,还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连接”应作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可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157.现有技术中,国内电动汽车出口车型在欧洲地区充电时,客户需要到充电运营商开卡,并储值。当遇到不同的充电站时,需要重复开卡,造成充电不便,不能实现即插即充功能,体验较差。
158.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参阅图1,本发明提供一种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该充电控制方法包括:
159.s1,确定车辆与充电桩之间已完成物理连接;
160.s2,判断车辆与充电桩之间的双向认证是否通过;
161.s3,在认证通过的情况下,由充电桩的充电运营商向充电桩发送授权信息;
162.s4,充电桩在接收到授权信息的情况下启动充电功能;
163.其中,充电桩与车辆之间的通信采用具备tls加密的电力载波plc通信。
164.该充电控制方法还包括,在认证未通过的情况下,充电桩的充电运营商不向充电桩发送授权信息,充电桩也就不会启动充电功能。
165.具体地,车辆与充电桩之间的物理连接指的是充电桩上的充电枪插进车辆中,该车辆指的是电动汽车,充电桩指的是欧标充电桩。车辆内安装有车端通信控制器(evcc),充电桩内安装有桩端通信控制器,车端通信控制器与桩端通信控制器之间采用具备tls加密的电力载波plc通信。充电桩与充电运营商之间能够进行远程通信,并且充电运营商能够监控充电桩的情况,避免充电桩无法正常工作时而得不到及时维修等情况。
166.在本实施例中,车辆与充电桩之间能够自动进行双向认证,在认证通过的情况下充电桩能够自动启动充电功能,无需刷卡或使用手机app扫码来操作,简化了充电流程,实现了出口车辆在欧标区域的即插即充功能,提升了用户体验度,并且充电桩与车辆之间的通信采用备tls加密的电力载波plc通信,安全性高。
167.参阅图2,“判断车辆与充电桩之间的双向认证是否通过”的步骤s2进一步包括:
168.s21,车辆向充电桩发送车端鉴权请求;其中,车端鉴权请求携带车辆数字证书信息;
169.s22,充电桩向车辆发送桩端鉴权请求,其中,桩端鉴权请求携带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
170.s23,充电桩在接收到车端鉴权请求的情况下认证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
171.s24,车辆在接收到桩端鉴权请求的情况下认证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
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
172.s25,基于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以及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来选择性地判断认证通过或认证未通过。
173.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对步骤s21和步骤s22的执行顺序不作限定,可以先执行步骤s21后再执行步骤s22,或者先执行步骤s22后执行步骤s21,或者步骤s21和步骤s22同时执行。对于步骤s23在步骤s21执行后再执行,步骤s24在步骤s22执行后再执行。车联网云平台与车辆之间能够远程通信,车辆网云平台对车辆状态能够进行监控,用于及时发现问题。
174.在本实施例中,车辆数字证书信息和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中均包括能够证明充电运营商真实性的签名备案证书信息。
175.具体地,签名备案证书信息的生成方式为:
176.充电运营商向根证书管理平台发送携带用户id信息和充电桩id信息的备案证书;
177.根证书管理平台对接收的备案证书进行签名,得到签名备案证书;
178.充电运营商接收由根证书管理平台发送的签名备案证书,以得到签名备案证书信息。
179.签名备案证书信息的存在保证了充电运营商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不合法的运营商扰乱充电市场,以及透露用户信息,使用户信息的保密性得到提高。
180.具体地,车辆数字证书信息的生成方式为:
181.充电运营商将记录的用户id信息和充电桩id信息生成第一凭证证书,并在第一凭证证书上写入签名备案证书信息;
182.充电运营商将第一凭证证书发送至车联网云平台,并由车联网云平台将第一凭证证书写入到车辆中,以得到车辆数字证书信息。车辆上安装车端存储器,将第一凭证证书存储到车端存储器中,用于向充电桩发送鉴权请求时使用。车辆数字证书信息包括用户id信息、充电桩id信息以及签名备案证书信息,在进行认证时能够保证认证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183.另外,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的生成方式为:
184.充电运营商将用户id信息和充电桩id信息生成第二凭证证书,并在第二凭证证书上写入签名备案证书信息;由充电运营商将第二凭证证书发送至充电桩进行存储,以得到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充电桩上安装桩端存储器,第二凭证证书存储在桩端存储器中,用于向车辆发送鉴权请求时使用。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包括用户id信息、充电桩id信息以及签名备案证书信息,在进行认证时能够保证认证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185.需要说明的是,用户id信息包括在充电运营商处开立的充电账户、用户身份证信息、支付绑定信息、车辆的车牌号和驾驶证中的至少两个,即可以为两个或三个等,不作具体限定。充电桩id信息可以包括充电桩的编号、充电桩品牌和充电桩所属的充电运营商。但是对于本发明来说,尽管上述已经描述了用户id信息和充电桩id信息的具体内容,但是这不是限制性的,在不偏离本发明的基本原理的情况下还可以包括其他能够证明用户身份和充电桩身份的信息,根据实际使用需求进行灵活设计。
186.继续参阅图2,“基于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以及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来选择性的判断认证通过或认证未通过”的步骤s25具体包括:
187.s251,如果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相同,且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相同,则判断认证通过;
188.s252,如果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不相同,或者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不相同,则判断认证未通过。
189.具体地,如果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相同,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不相同,也判断认证未通过;
190.如果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不相同,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相同,也判断认证未通过。
191.本发明通过判断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判断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从而实现了车辆与充电桩之间进行双向认证的功能,只有在双向认证通过的情况下充电桩自动启动充电功能,不仅实现了即插即充功能,而且双向认证提高了认证难度,提高了安全性。
192.此外,充电桩上安装显示屏,该充电控制方法还包括:
193.在接收到未认证通过的判断结果时,则记录一次;
194.累计未认证通过的次数;
195.当累计的次数大于等于预设次数时,则控制显示屏显示禁止充电。
196.具体地,预设次数为至少三次,可以为三次、四次或五次,本发明不对预设次数的具体数值进行限定,预设次数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计。
197.本发明在未认证通过累计次数达到预设次数后再显示禁止充电的信息,即认证的次数增多,避免因信号不稳定等因素导致一次认证失败而无法继续认证的问题发生,使用更加灵活便捷。
198.再者,充电控制方法还包括:
199.当车辆与充电桩由物理连接转为物理分离时,控制充电运营商进行电费计算并自动从充电账户扣除。物理分离指的是用户将充电枪从车辆上拔出。当充电账户的余额不足时,可以在账户内充值,这样每次充电时就可以实现即插即充,在充电完成后直接从充电账户中扣除,无需用户采用刷卡或手机扫码支付,简化了支付流程,使用更加便捷。
200.在采用上述实施方式及各种拓展实施例的情况下,本发明能够实现车辆在欧标区域的即插即充功能,无需重复开卡和扫码付费,充电更加便捷,使用体验更好。
201.本发明还提供另一种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充电控制方法包括:
202.车辆确定其与充电桩之间已完成物理连接;
203.车辆判断其与充电桩之间的双向认证是否通过,在认证通过的情况下,车辆判断充电桩是否接收到由充电桩的充电运营商发送的授权信息,以便在接收到授权信息的情况下,使得充电桩启动充电功能。
204.在一个实施例中,“车辆判断其与充电桩之间的双向认证是否通过”的步骤进一步包括:
205.车辆向充电桩发送携带车辆数字证书信息的车端鉴权请求,以便充电桩在接收到车端鉴权请求的情况下认证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
206.车辆在接收到充电桩向其发送的携带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的桩端鉴权请求的情况下认证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
207.车辆基于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以及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来选择性地判断认证通过或认证未通过。
208.在一个实施例中,“车辆基于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以及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来选择性地判断认证通过或认证未通过”的步骤具体包括:
209.如果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相同,且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相同,则车辆判断认证通过;
210.如果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不相同,或者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不相同,则车辆判断认证未通过。
211.本发明还提供又一种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充电控制方法包括:
212.充电桩确定其与车辆之间已完成物理连接;
213.充电桩判断其与车辆之间的双向认证是否通过;
214.在认证通过的情况下,充电桩接收由充电桩的充电运营商发送的授权信息;
215.充电桩在接收到授权信息的情况下启动充电功能。
216.在一个实施例中,“充电桩判断其与车辆之间的双向认证是否通过”的步骤进一步包括:
217.充电桩向车辆发送携带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的桩端鉴权请求,以便车辆在接收到桩端鉴权请求的情况下认证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
218.充电桩在接收到车辆向其发送的携带车辆数字证书信息的车端鉴权请求的情况下认证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
219.充电桩基于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以及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来选择性地判断认证通过或认证未通过。
220.在一个实施例中,“充电桩基于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以及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来选择性地判断认证通过或认证未通过”的步骤具体包括:
221.如果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相同,且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相同,则充电桩判断认证通过;
222.如果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不相同,或者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不相同,则充电桩判断认证未通过。
223.本发明还提供一种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该充电控制方法包括:
224.充电运营商判断充电桩与车辆之间已完成物理连接;
225.充电运营商判断充电桩与车辆之间的双向认证是否通过;
226.在认证通过的情况下,充电运营商向充电桩发送授权信息,使得充电桩在接收到授权信息的情况下启动充电功能。
227.在一个实施例中,“充电运营商判断充电桩与车辆之间的双向认证是否通过”的步骤进一步包括:
228.充电运营商认证由充电桩向车辆发送的携带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的桩端鉴权请
求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
229.充电运营商认证由车辆向充电桩发送的携带车辆数字证书信息的车端鉴权请求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
230.如果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相同,且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相同,则充电运营商判断认证通过;
231.如果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不相同,或者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不相同,则充电运营商判断认证未通过。
232.此外,本发明还提供一种车辆,包括控制器,控制器配置为能够执行上述技术方案中任一项描述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
233.此外,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充电桩,包括控制器,控制器配置为能够执行上述技术方案中任一项描述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
234.此外,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存储介质,存储介质中存储有计算机可执行指令,计算机可执行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执行上述技术方案中任一项描述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
235.至此,已经结合附图所示的优选实施方式描述了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理解的是,本发明的保护范围显然不局限于这些具体实施方式。在不偏离本发明的原理的前提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对相关技术特征作出等同的更改或替换,这些更改或替换之后的技术方案都将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技术特征:
1.一种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控制方法包括:确定车辆与充电桩之间已完成物理连接;判断所述车辆与所述充电桩之间的双向认证是否通过;在认证通过的情况下,由所述充电桩的充电运营商向所述充电桩发送授权信息;所述充电桩在接收到所述授权信息的情况下启动充电功能。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桩与所述车辆之间的通信采用具备tls加密的电力载波plc通信。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判断所述车辆与所述充电桩之间的双向认证是否通过”的步骤进一步包括:所述车辆向所述充电桩发送车端鉴权请求;其中,所述车端鉴权请求携带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所述充电桩向所述车辆发送桩端鉴权请求,其中,所述桩端鉴权请求携带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所述充电桩在接收到所述车端鉴权请求的情况下认证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所述车辆在接收到所述桩端鉴权请求的情况下认证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基于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以及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来选择性地判断认证通过或认证未通过。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基于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以及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是否相同,来选择性地判断认证通过或认证未通过”的步骤具体包括:如果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相同,且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相同,则判断认证通过;并且/或者如果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车辆数字证书信息不相同,或者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与预存的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不相同,则判断认证未通过。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数字证书信息和所述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中均包括能够证明所述充电运营商真实性的签名备案证书信息。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签名备案证书信息的生成方式为:所述充电运营商向根证书管理平台发送携带用户id信息和充电桩id信息的备案证书;所述根证书管理平台对接收的所述备案证书进行签名,得到签名备案证书;所述充电运营商接收由所述根证书管理平台发送的签名备案证书,以得到签名备案证书信息。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数字证书信息的生成方式为:所述充电运营商将记录的用户id信息和充电桩id信息生成第一凭证证书,并在第一凭证证书上写入签名备案证书信息;
所述充电运营商将所述第一凭证证书发送至车联网云平台,并由所述车联网云平台将所述第一凭证证书写入到车辆中,以得到车辆数字证书信息;并且/或者所述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的生成方式为:所述充电运营商将用户id信息和充电桩id信息生成第二凭证证书,并在第二凭证证书上写入签名备案证书信息;所述充电运营商将所述第二凭证证书发送至充电桩进行存储,以得到充电桩数字证书信息。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id信息包括在充电运营商处开立的充电账户、用户身份证信息、支付绑定信息、车辆的车牌号和驾驶证中的至少两个;或者所述充电桩id信息包括充电桩的编号、充电桩品牌和充电桩所属的充电运营商。9.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桩上安装显示屏,所述充电控制方法还包括:在接收到未认证通过的判断结果时,则记录一次;累计未认证通过的次数;当累计的次数大于等于预设次数时,则控制所述显示屏显示禁止充电。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控制方法还包括:当所述车辆与所述充电桩由物理连接转为物理分离时,所述充电运营商进行电费计算并自动从充电账户扣除。

技术总结
本发明涉及汽车充电技术领域,具体提供一种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车辆、充电桩及存储介质,旨在解决现有电动汽车出口车型在欧洲地区充电时,客户需要到充电运营商开卡并储值,当遇到不同的充电站时需要重复开卡造成充电不便的问题。为此目的,本发明的车辆即插即充的充电控制方法包括:确定车辆与充电桩之间已完成物理连接;判断车辆与充电桩之间的双向认证是否通过;在认证通过的情况下,由充电桩的充电运营商向充电桩发送授权信息;充电桩在接收到授权信息的情况下启动充电功能。本发明建立了车辆与充电桩之间能够自动进行双向认证的功能,在认证通过时,充电桩启动充电功能,无需刷卡或APP扫码,简化了充电流程,提升了用户体验。了用户体验。了用户体验。


技术研发人员:赵亮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蔚来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3.03.27
技术公布日:2023/6/26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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